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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17-08-23 点击数:

根据市人大《关于检查<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安排,8月2日-17日,区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上下联动,由副主任王其明带队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区水务局、绿容局、环保局等部门落实法定职责开展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的情况汇报,先后深入徐行镇项泾、马陆镇章泾河道综合整治现场,安亭生活垃圾处理厂、嘉定残渣垃圾填埋场,上海六贤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上海雅昌艺术印刷有限公司,实地检查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推进情况、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和企业污水、废气处置及节能减排情况。

检查组认为,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积极推进水、大气、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有效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严格环境执法,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检查组指出,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认真梳理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逐条抓好问题整改,强化综合整治、治污减排,狠抓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环保工作的成效,呼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热切期盼。

(城建环保工委 汤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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