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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配合开展调研 合力加强预算审查监督

2017-10-17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全过程监督,促进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要求,区人大于日前开展了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情况调研。

突出重点 精选部门

为增强此次调研的针对性,精准选择被调研部门,区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政府财政部门深入沟通,了解区本级各部门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近几年预算编制工作情况,选取了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和区水务局作为调研对象。所选六部门2017年预算资金总量占区本级预算资金总量比例较高,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编制工作情况对全区都有较大的影响。

共同参与 联合调研

新实施的《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一大特点是完善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条例》规定“区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以及研究提出意见时,应当征求本级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对其所联系部门的预算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区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高度重视在预算审查监督过程中与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之间协同配合,在调研方案报经常委会党组同意后,即与其他区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充分沟通,听取意见达成共识;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祺带队,区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首次联合区人大法制委,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城建环保工委分别赴被调研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收集、查阅有关政策文件资料和数据。

找准问题 提实建议

通过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梳理调研情况,区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分析了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年初编制预算时预判不够准确、部门间协调沟通不够、项目审批和实施各环节对接不畅等,指出了2018年预算编制过程中需关注的问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项目有待进一步统筹规划、财政保障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针对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强化预算编审责任,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突出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主体地位,认真履行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落实本部门预算的监管责任。二是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确保项目正常推进。主管单位与下属单位要主动做好预算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沟通,相互督促相互支撑;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协同管理机制,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作沟通,主动跨前一步,共同推进项目实施。三是要做好顶层设计,有效整合信息化建设项目。强化信息化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大力推进整合共享,强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联动,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整体效能和投资效益。四是要梳理完善财政保障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改革发展情况,及时研究调整财政补贴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助力嘉定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

(预算工委 戴中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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