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去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条例》在本区落地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将《条例》执法检查列为本年度重点工作,并拟于11月份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9月21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启动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连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骏主持会议,副区长钱志刚出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连正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实施城市更新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举措。要从区域发展阶段、城市发展模式、民生价值取向等方向来全面清晰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从聚焦城市更新的重点,关注《条例》赋予的新政策,推动依法行政的创新与融合,激活政府、市场、社会、百姓多方的活力等方面来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
连正华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镇要积极履职担当,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责任。执法检查组要重点围绕工作机制建立、城市更新实施、保障措施落实等方面检查区、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法定责任的情况,促进城市更新工作扎实开展、法规要求有效落实。
连正华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贯彻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密切区、镇两级人大的联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确保本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镇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本次执法检查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研处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按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抓好落实。
钱志刚要求,各部门、各街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市更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要求、落细落小,全力配合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统筹实施,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行稳致远。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区经委、区房管局、嘉定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条例》、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相关情况。
执法检查组成员,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内设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常委会机关调研员,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街镇人大负责人、行政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在分会场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城建环保工委 李云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