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院长 段守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全力抓好审执工作,积极服务区域发展,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一、严格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定审判职责
2019年,受理案件39815件,同比增长16.8%,连同上年存案审(执)结39820件,同比增长17.6%,审限内结案率99.6%,法官人均结案数349件,同比增长44件。
(一)宽严相济惩治犯罪
审结刑事案件2306件,同比增长13.6%。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案件193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黄、赌、毒类案件302件,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23件,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侵财类案件794件,保障公私财产安全。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21件,加强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受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及行贿案件7件,审理联影医疗、迅达电梯、富士通公司、资生堂公司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案件20余件,涉案金额2亿余元。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召开庭前会议16次,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4件8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3件。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改革,成立轻罪案件快审团队,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2.7%,认罪认罚率62.4%,当庭宣判率70.4%。加大刑事和解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关系有效修复。
(二)调判结合定分止争
审结民商事案件26031件,同比增长19.8%。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458件,签发人身保护令3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40件,教育培训纠纷153件,妥善解决因经济波动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稳妥处理长租公寓爆仓、涉商业地产等房地产纠纷案件3415件,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审慎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P2P网络借贷等融资借款类纠纷2405件,严格审核借贷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依法否定职业放贷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清理整顿表外金融乱象,规范市场秩序。依法审理涉车辆融资租赁纠纷,规范融资租赁公司业务模式。
(三)综合施策攻坚执行
执结案件11310件,同比增长14.6%,到位金额10.5亿元。开展9次凌晨执行、周末执行等专项行动,完成14轮腾退,腾退房屋面积2万余平方米。妥善处理涉上海舜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案件,盘活被执行人资产,最大限度提高清偿比例。大力加强失信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49例,限制高消费6020人次,限制出境37人次,司法拘留68人次。秉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对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思聪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及时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建立涉民生执行“三联动”网络机制,启动“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现”的绿色通道。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监管机制,严格认定标准,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全年恢复执行1071件。
二、狠抓专项斗争,积极营造社会安定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推进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法院的政治责任,改组扩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配足、配齐、配强扫黑力量。制定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进专项斗争提速提质提效。加强组织动员、文件学习、专题研讨和精神传导,提高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构建一盘棋统筹、一体化推进的齐抓共管格局。
(二)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黑恶犯罪
建立扫黑除恶专案组,健全庭审预案、庭前会议和重大敏感案件会商工作机制。完善涉黑恶案件证据指引,健全涉黑恶案件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审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3件2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4人,重刑率70%,高于普通犯罪的重刑率。
(三)推进“深挖彻查”,强化“打财断血”
深入贯彻“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制度,完善对刑事案件线索的发现和移送制度,深挖“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建立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涉黑恶线索的甄别、会商及移送机制,实现线索发现审执业务全覆盖,因发现涉嫌犯罪情况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41条,公安机关经审查已立案9条,其中1件案件认定为“恶势力团伙”。与公安机关建立民间借贷案件对“套路贷”线索的发现移送机制。加强“打财断血”力度,积极运用追缴、罚金、没收财产等手段,累计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1155万余元,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积极配合中央督导和“回头看”,高院和区扫黑办转交的41件督办线索已全部核查完毕。
三、延伸审判职能,全力保障区域发展大局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坚持平等保护原则,构建明晰、稳定、可预期的安全保护制度体系。依法审结各类经济主体的买卖合同、股权转让等纠纷2760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合同效力和诚信交易。完善破产审判团队,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和破产费用保障资金机制,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审结破产清算类案件43件,其中执转破案件25件,有效推动执行积案化解和僵尸企业清理。进一步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力杜绝超标的查封,依法及时解封,力争将诉讼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开展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问题研究,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研、案件大数据分析等形式,梳理企业司法需求和困难,提出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建议近20项。为区工商联120多位企业家举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与二中院联合走进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发布公司管理、劳动用工等系列普法口袋书,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弥补管理漏洞。依法加大审执力度,助推低效企业腾退、优质企业入驻、园区转型升级进程,顺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构建司法协作机制。
(二)助推城市品质提升
积极助力嘉定城市综合承载能级提升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处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垃圾分类房安全隐患等引发的纠纷,助推政府实事工程有序开展。稳妥处理涉共享汽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为“共享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完成820个对象的调研工作,倾听社情民声,收集涉及社会管理、公安政法类等问题37个,法院主责问题9个已全部解决,开展关于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房屋迁让执行难等课题调研,有效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制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虚假诉讼、诬告陷害等行为,助推嘉定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区。
(三)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健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送金融犯罪白皮书1篇,司法建议书39篇,同比增长1.6倍,及时提示风险,提供规范指引,有效促进相关单位堵漏建制。针对POS机刷卡终端管理漏洞制发司法建议,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致函感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从业被告人依法严惩并宣告从业禁止令。对收监人员独自抚养的未成年人,协调特殊学校就近借读或委托困难儿童市级临时照料场所代为照料,彰显人文关怀。线上线下融合开展全媒体法治宣传,建立微信公众号5大栏目12板块宣传格局,发布新媒体推文112篇,同比增长17.9%,在各级报刊媒体发表法治宣传报道200余篇,播出电视片32部。创新公众开放日模式,邀请两百余人来院,通过庭审公开、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公众法治意识。
四、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机制
(一)审判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院、庭长主审案件9309件,占全院同期结案数的23.4%。组建32个审判团队,创新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模式,全市首家引入公证参与案件执行。积极推进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促进公正廉洁高效司法。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实施细则,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000万以上大标的民商事案件、刑事拟判处非监禁刑等案件纳入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范围,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21次。开展对全体入额法官审执结案件专项评查,全年评查案件近900件,确保权责统一、监督有序。
(二)信息技术应用更加深入
基本完成“数据法院”基础设施和系统建设,顺利完成“迁网上云”工作,加强系统运维、弱项补强和成果转化,荣获上海法院信息化工作“科技创新奖”。组建“智能庭审”青年突击队,加强智能语音转化等信息化应用。推行“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开展上诉案件电子化移送等无纸化办案。推广“上海移动微法院”应用,为当事人提供自助立案、案件查询等智能化诉讼服务,推进诉讼向掌上终端转变,全年收到网上立案申请2554件,微信立案申请616件。
(三)矛盾纠纷化解更加多元
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主动对接房管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人民调解组织,与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建立涉银行业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探索“一站式”纠纷解决模式。与区妇联、第三方机构合作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区妇联为徐丹红法官揭牌成立“市三八红旗手工作室”。加大信访化解力度,在市委政法委部署的“涉法涉诉积案化解”活动中,成功化解四起信访案件。健全诉访分离机制,推动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四)诉讼服务方式更加完备
推进诉讼服务五大板块工作,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强化导诉预检,开设律师通道,提升窗口服务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水平。推进跨域立案试点,开设跨域立案窗口,力求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派出法庭辖区内设立法官接待点和接待日,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将服务窗口进一步向社区延伸。根据新实施的人民陪审员法,会同司法局、公安分局新选任219名人民陪审员,有效发挥陪审员参审作用,一审案件陪审率99.1%,其中重刑案件陪审率100%,切实体现司法民主。推进审判流程公开,综合运用短信等平台推送案件信息近10万次。健全庭审直播机制,同步视频直播庭审1732次,同比增长13.9倍。加大文书上网力度,累计上网裁判文书15110篇,充分发挥“法治公开课”的广泛效应。
五、全面从严治院,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一)抓主题教育,思想政治建设有深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多点发力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中学习研讨14次,交流发言86人次,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12次,形成6篇调研报告,在学思践悟、检视整改中实现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向邹碧华、张富清、李庆军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自觉。
(二)抓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度
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制定党组成员年度“三份清单”。认真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梳理政治建设、审判管理等7个方面22条问题清单,逐项逐条抓好整治工作。开展专项审务督察7次,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四查四看”自查自纠,以严格的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三)抓综合素质,司法能力建设有高度
认真组织分级分类培训,完成菜单式培训700余人次,组织干警参加“名人大讲堂”等专业类、人文类讲座450余人次,开展覆盖法律检索、文书写作、庭审驾驭等5类6项综合技能大赛,全市首家编印《书记员智能庭审实务应用手册》,18篇调研文章和案例获全国、市级奖项,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十佳基层法院。
(四)抓凝心聚力,法院文化建设有温度
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献礼祖国70华诞”系列活动,通过主题歌会、重温初心、收看国庆庆典等形式,进一步激发干警爱国热情,坚定理想信念。以嘉法文化季为抓手,举办手工制作体验、健步行、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我院连续11届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南翔人民法庭荣获“上海法院青年文明号”。
六、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情况调研。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走近法官”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交流、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0批110余人次。及时通报我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执情况,全年发送信息、简报、大调研专刊等55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全年办结人大交办信访件6件,会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再审检察建议3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特邀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各层面的调研座谈会,走进企业、律工委积极听取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院工作亮点和创新机制仍需挖掘,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的前瞻性和实效性仍需加强;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和落地见效仍需强化,改革对提升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推动力仍需加强;三是干警办案思维和办案模式仍需优化,司法能力和作风建设仍需加强。为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强化法治理念,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等措施,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化嘉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我院将坚持不懈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审执工作为中心,维护公平正义
严格履职尽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度和获得感。坚持“五个常态化”,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提高依法解决纠纷能力,努力使审判工作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以司法保障为助力,服务区域发展
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平安嘉定建设。围绕公平与效率目标,以诉讼主体的感受为第一感受,完善民商、金融、破产等审判机制,促进嘉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深化区域司法协作,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三、以公开便民为目标,推进阳光司法
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抓手,完善现代诉讼服务体系,推广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建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面向群众的窗口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实质公开,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以“四化”建设为基石,打造过硬队伍
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依法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结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严管厚爱,建立科学化考核机制,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法院使命,忠诚履职尽责,锐意开拓进取,为嘉定打造更高质量的创新活力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和案例的说明
1.非法证据排除: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人身保护令: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而向人民法院申请并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3.腾退:是指在评估拍卖、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排除妨害等情形下,因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确定的期限迁出或案外人无合法理由占有房屋,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予以腾退。
4.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受到信用惩戒,主要包括下列情形:(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5)违反限制消费令;(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纳入失信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将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其失信信息。
5.限制高消费: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6.涉民生执行“三联动”网络机制:是指嘉定法院执行局今年探索建立的与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及当地政府涉民生执行联动合作机制。具体包括,与区总工会联动,由区总工会出面指派公益律师为被欠薪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与区人社局联动,核查欠薪企业是否符合欠薪保障机制的启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启动欠薪保障金程序;与当地政府联动,在适当的情况下通过政府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款的方式让申请人得到补偿。
7.“迁网上云”工作:是指根据《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和上海高院的部署安排,将法院信息化系统迁移到全市政务网上统一运行,以解决长期困扰法院的内外网不通、带宽不够、存储不足、数据壁垒等问题,为法院的下一步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8.“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是指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运用图文识别、自然语言理解、司法要素自动提取等人工智能技术,结合刑事专家的办案经验,以数据化形式嵌入统一适用证据标准的刑事办案信息系统,具有证据标准指引、单一证据审查、类案推送、量刑参考、文书生成等26项功能,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办案人员行为、防止司法任意性、防范冤假错案具有重要意义。
9.五大板块:是指多元化解业务模块、立案服务业务模块、分调裁审业务模块、审判辅助业务模块以及涉诉信访业务模块。
10.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管辖法院决定是否登记立案。
11.五个常态化:是指根据2019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的规定,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状态和“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确保“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常态化;确保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工作模式常态化;确保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整治常态化;确保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的高压态势常态化。
12.“两个一站式”建设:是指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包括“走出去”“引进来”两个维度和诉源治理、诉非程序衔接机制、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分调裁审”机制四个层次;“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包括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诉讼服务、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及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
13.“四化”建设:是指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14.王思聪被限制高消费:王思聪因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作为被执行人熊猫互娱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被我院于2019年11月8日发布限制消费令并引发广泛关注。后双方经协商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执行申请人曹悦自愿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我院遂于11月19日解除对被执行人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龙飞、实际控制人王思聪的所有限制措施。
15.涉共享汽车案件:近年来,嘉定法院受理涉共享汽车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由类型主要集中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租赁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等。涉共享汽车交通事故类案件中,典型情形即承租人在使用共享汽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共享汽车运营公司作为出租方在无过错情形下,相关损失通常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但在特殊情形下,在出现如承租人盗开车辆、肇事逃逸等情形时,共享汽车营运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则有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的风险。在租赁类案件中,既有车辆运营方向车辆批量承租方追索租赁费用的情形,亦有承租人租车后私自将车辆GPS定位系统拆除并将共享汽车占为私有,运营方丢失车辆且无法收回租赁费用的情形。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存在因车辆爆胎等产生事故,承租人垫付修理费用后向运营方追偿垫付费用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