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振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委“两大核心任务”、市检察院“两个一流目标”和我院“公正嘉检、服务嘉检、智慧嘉检、文化嘉检、清风嘉检”的发展定位,以落实创优增效为目标,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检为保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有效推进嘉定检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
(一)聚焦“两大核心任务”,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崇高使命,制定并落实《关于开展“服务嘉检”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助力产业精准转型。把握嘉定加快建设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推动产业精准转型的任务要求,及时制定《关于服务保障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出任务清单和流程标准19份,为科创主体提供规范高效的检察服务。在南翔、安亭、嘉定工业区建立3个服务科创实践基地,委派资深检察官结对联络16家重点科创企业。与区工商联携手合作,在我院打造非公企业家法律咨询工作站,为各类科创主体提供平等的检察服务,制发的关于加强非公经济领域犯罪预防的检察建议由市工商联在全市转发。深入国际汽车城开展检察调研,探索保护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加大对危害创新创业犯罪的打击力度,审查起诉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案件65件,我院荣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
助力城市精美成长。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为嘉定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贡献力量。配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办理违法生产销售、违法排污等相关案件29件,对发现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整改。严厉惩治“黄、赌、毒”犯罪,依法办理相关案件517件,维护城市文明形象。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依法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542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组织检察干警参与各类志愿服务210余人次。
助力民生精细服务。关注民生改善获得感,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检察活动,立案监督15件,依法办理非法行医类案件、恶意欠薪类案件15件。关注生态环境感受度,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检察活动,立案监督6件,我院《“检察蓝”维护“生态绿”法律监督助力环境综合整治》入围上海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关注民生保障覆盖面,结合区域老龄化程度升高的实际,重视办案与保护相结合,依法办理涉老年人案件90件。关注公共安全满意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治安防范等方面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份,配合相关单位堵漏建制、加强防范。
助力干部精神振奋。紧扣科技创新、汽车中心、绿色农业等发展重点,协同街镇、委办开展联组学习和廉政讲座,合力提升干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深入村居、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受众3400余人次,帮助基层干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与案发单位上级党政组织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违纪违法和刑事犯罪的界限,精准打击职务犯罪,稳定案发单位干群人心,保护工作积极性和连续性。依法办理妨害公务类犯罪案件92件,维护法制的权威和执法人员的尊严。
(二)聚焦“平安嘉定”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正确把握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在检察环节努力推进“平安嘉定”建设。
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共批准逮捕2161人,提起公诉2134件3018人。将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暴力和扰乱公共秩序等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集中公诉7批150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对“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689件941人,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切实加强权利司法保障。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逮捕和起诉标准,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86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15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建议办案机关改变刑事强制措施76人次,余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依法保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对16名刑事案件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合计20万元。构建新型检律关系,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建成标准化、数字化的律师接待室,接待律师900余人次。
努力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完善检察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全覆盖。引入律师、基层信访干部等第三方参与涉检信访接待162件次,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落实涉检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审查等多种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5件,保持了检察环节信访“零积案”,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我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着力深化“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参与嘉定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首创的“七色花”品牌项目被市检察院评为“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事)例”,该团队获评“我最喜爱的上海未检团队”。加快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建设,在嘉定新城、安亭镇新建2个观护基地,形成覆盖全区的未成年人帮教服务体系。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批准逮捕未成年人22人,提起公诉未成年人案件24件,27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帮教回归社会。深化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防止“二次伤害”。在依法办理涉及校园欺凌的犯罪案件的同时,开展“法治进校园”等系列巡讲活动11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聚焦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保持力度不减、质量不降、节奏不变。
保持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把握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加强案件线索的规范管理和集中研判,提高侦查工作能力水平,增强查办职务犯罪的综合效果。坚决查办创新创业、政府采购、环境整治、粮食储备等领域以及发生在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3件18人,保持反贪查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前移反渎办案重心,主动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深挖事故背后犯罪线索,立案侦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3件3人,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善后事宜,实现反渎查案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提升职务犯罪预防水平。高度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加强对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趋势研判,以年度报告的形式为全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加强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向6家相关单位制发预防建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诫告3次,创新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推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向公务人员邮寄职务犯罪预防资料。开展“廉‘接’你我他”等主题宣传活动,丰富社会化预防工作途径,拓展职务犯罪预防效果。
(四)聚焦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加强诉讼活动监督
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主题主线,制定并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公正嘉检”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依托“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39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加强立案监督,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12件,说明立案理由1件,监督立案和监督撤案各1件。加强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55人、追诉12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366人,不起诉11人,纠正刘某错案被市检察院评为“上海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加强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检察公函等265份。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对认为刑事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提起抗诉2件,建议再审1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监管活动的监督,督促监管场所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39次。以执行立案、变更、中止、终结等环节为重点,常态化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对1983件案件进行了监督。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基层刑事执法监督。健全“日常检察、案件检察、专项检察”三位一体、重心下移的工作模式,监督支持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职责。将入所检察作为日常检察的重要手段,对公安派出所讯问询问、证据收集等开展程序合法性监督401件次。将不立案等五类案件作为重点,建立备案检察制度,实行个案重点检察26件次。以“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执行”等为主题,开展专项检察5次。在全市率先开展对不捕案件的后续监督试点工作,依法建议撤案或终止侦查22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完善案源发现、案件审查、内外协调等工作机制,夯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基础,对诉讼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予以监督纠正。注重研究民事执行监督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对3件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制定《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发现公益诉讼相关线索9件,制发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
(五)聚焦公正高效权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坚持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盯目标,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扎实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三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格局业已形成。发挥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作用,年内9名新入额检察官已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加强检察人才专业化建设,组织17名检察官进行集中研修,提升检察官的理论和实务素养。在全市首创预备检察官制度,实施“青蓝8020育才计划”,统筹推进检察官助理和青年干部的培养,相关做法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全国检察系统。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并落实《关于报告重要案(事)件情况的规定》,加强检察长对检察办案的领导。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委会工作的意见》,发挥检委会业务决策作用。优化检察官办案组织,建立健全金融、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等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执行升级版权力清单,完善案件统一分流机制,从制度上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构建案件质量管理体系,自行评查各类案件730件,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开展案件信息公开、涉案财物管理等专项检务督察,促进办案活动规范有序。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公平公正、突出绩效的原则,探索建立与检察官工作职责、业绩相联系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科学评价检察官工作业绩和职业素养。制定《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考核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发挥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落实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等工作措施,拓展检察官绩效考核渠道。修订《公共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将思想政治、作风纪律、调查研究等工作纳入考核,充分调动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夯实检察办案提质增效的基础。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02件,占审查起诉案件总量的37.6%。坚持书面审查与调查复核相结合,提高对非法证据的发现、核实和处置能力,在全市率先开展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进行讯问合法性核查试点工作。推进逮捕诉讼化审查等工作,以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66件。重视发挥审前程序的过滤把关作用,完善庭前会议制度,落实“四类人员”出庭工作,提升出庭公诉水平。加强与区法院的协调,就醉驾型危险驾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罪名,形成相对统一的量刑规则。加强与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的配合,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等制度。
(六)聚焦科技强检战略,切实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
坚持把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优新阶梯,制定并落实《“智慧嘉检”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巩固和发展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建设成果。
促进智慧办案。研发“检易通”嘉检司法办案终端,拓展远程技术等手段在检察办案中的新融合、新应用。在全市率先推进检委会子系统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市首家信息技术检察工作室,搭建“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数据检索平台”,加强监督信息共享。搭建“规范执法大数据预警预测监管系统”,实行办案全部全程全面监控,对本院办理的828件案件作出程序性预警提示。
促进智慧服务。研发“检信通”嘉检司法服务软件群,用“互联网+”的形态来提升检察服务水平。加快“上海嘉定检察”“嘉检七色花”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推送检务公开信息253条、法治宣传信息211条,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将微信公众平台应用到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实现查询结果“到院即取”,提供查询服务12325次。在网上法律咨询服务中引入智能法律机器人,用人工智能技术拓展便民举措。
促进智慧管理。研发“检务通”嘉检移动办公终端,用“科技+制度”的形式,加强对检察事务和检察队伍的科学管理。在日程安排、网上培训、廉政提醒等方面提供网上定制化服务,提高管理监督的精细化、人性化、智能化水平。
(七)聚焦“五个过硬”要求,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能力水平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坚实基础,制定并落实《2017-2019年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狠抓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检察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立“检察党建”等网络思想矩阵,意识形态领域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创新“微党课”等特色党建活动,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针对检察队伍年轻化特点,注重青年检察干警工作,院团总支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自觉在大局中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形成了一体化融合式推进“五个嘉检”建设的发展思路,检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的成效进一步显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转正风要求。制定《关于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34件,审核、审批案件1399件,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加强对中层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中层干部的岗位责任制和履职积极性有效激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风清气正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生态环境,制定并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清风嘉检”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闭环”工作方案》,开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等活动,狠抓“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增强中层干部传导责任和全体干警承诺责任,建立廉政监督员、兼职纪检监察员、支部纪检委员等“三支队伍”,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和“八小时内外”的跟踪监督。我院创建“清风嘉检”的工作制度由市检察院转发全市检察系统。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把检察文化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精神力量,融合“教化嘉定”的文化底蕴,制定《深入推进“文化嘉检”建设的实施意见》,巩固和发展市文明单位建设成果。开展“一科一品”创建、“四优一示”创评和检察文化节等活动,营造创优增效氛围,1名检察官获评上海市检察业务专家,3名检察官荣获上海市“三优一能”称号。新建检察文化长廊、院史陈列室,丰富检察文化载体。我院由市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候选单位。
(八)聚焦司法公信力建设,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监督
坚持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制定《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若干意见》和《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同政协委员联系的若干意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报告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并就社区检察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专题报告,接受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发挥社区检察村居联系点和联络检察官作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在线、检察官访谈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院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的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优化,“五个嘉检”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精耕细作。对此,我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嘉定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体系,推动嘉定检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 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判断,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的发展质量
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和基本方略,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重大工作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务实与创新相结合,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刻领会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效
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征,努力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平安嘉定”建设中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围绕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目标,结合“五个嘉定”品牌特色,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的精准度。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民生领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内涵,着力加强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准确处理诉讼监督与协调配合的关系,切实承担起法治实施、法治监督的重要主体作用,以此深入推进“法治嘉定”建设。探索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机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切实承担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能作用。
(四)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着力增强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
牢牢把握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求,全面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质量第一、程序优先,推动公正司法水平再上新台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人财物统一管理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工作,确保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坚决贯彻中央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落地生根,探索建立与区监察委员会协调衔接的制度机制。
(五)深刻领会高素质专业化建设的新要求,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队伍的职责和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在更高起点上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推进“从严治检、从严治长”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检察人才梯队建设,构建专业化人才高地,为检察工作提质创优增效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各位代表:初心引领未来,使命呼唤担当!新时代的嘉定检察工作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嘉定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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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1.“两个一流目标”:市检察院提出的“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工作目标,简称“两个一流目标”。
2.“五个嘉检”:即公正嘉检、服务嘉检、智慧嘉检、文化嘉检、清风嘉检,是我院新一届党组立足实际,着眼未来,提出的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和奋斗目标。
3.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进行审查。对无必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机关变更为非羁押的强制措施。
4.“一站式”取证机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询问、身体检查、伤情固定、提取物证等工作时,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选择相对独立且适宜的工作场所完成,避免二次伤害。
5.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该中心由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和我院共同牵头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帮教矫治、保护救助等社会服务。
6.“七色花”团队:以观护帮教、被害人救助、法治教育、流浪儿童关爱、亲职教育训诫、社会化服务、网上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检察项目,简称“七色花”项目,该团队称为“七色花”团队。
7.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以预防职务犯罪、传播廉政理念为目的,整合检察、邮政双方资源,建立的覆盖全区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服务网络,该网络称为“预防职务犯罪邮路”。
8.“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目的在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信息互通,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防止以罚代刑。
9.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通过现场巡察等方式,对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实施监督。
10.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11.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项内容。
12.“三优一能”:即“优秀公诉人”“优秀监督员”“优秀侦查员”“办案(业务)能手”称号。
13.预备检察官制度:我院以“思想准备、知识储备、能力具备”为目标,加强检察官助理的培养和锻炼的一项特色制度。
14.青蓝8020育才计划:我院在80后干部中选拔20余名优秀干部,通过育用结合等方式,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的一项计划。
15.庭前会议制度:开庭前,审判人员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项制度。
16.“四类人员”:即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员。
17.“两微一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的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简称“两微一端”。
18.“五个过硬”: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19.“四优一示”:我院开展的公正司法优秀案(事)例、服务大局优秀案(事)例、优秀法律文书(公文)、优秀办案办事员、科技强检示范案(事)例的评选活动,简称“四优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