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院长 殷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的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2868件,审结112062件,同比分别上升51.5%和49.1%,年均分别增长11%和10.8%。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11年的150.2件上升至2016年的233.5件,审限内结案率99.2%。其中,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26441件,审结26403件,同比分别上升10.6%和11.1%,收结案保持良性循环。
一、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惩治刑事犯罪
共受理刑事案件8408件,审结8313件,同比分别上升86.3%和84.7%。严厉打击放火、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685件,黄赌毒、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854件,同比分别上升332.1%和125%。依法严惩“两抢一盗”、诈骗等侵财犯罪2720件,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042件,同比分别上升23.3%和63.1%。依法惩治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48件,同比上升154.8%。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64件,同比下降8.6%,对89人判处刑罚,同比上升17.1%。建立重大、敏感、新类型案件的风险评估、系统预案和研判应对机制,顺利审结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全市首例客运车辆超载入刑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对11175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对3031人适用非监禁刑。完善刑事自诉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机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连年增长,位居全市前列。
(二)化解民商纠纷
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8258件,审结67638件,同比分别上升44.1%和42.1%,涉及标的额212.9亿元。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6159件,同比上升15.9%。依法审理物业服务、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31537件,同比上升70%。依法审理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租赁等房地产案件7072件,同比上升47.7%。依法审理买卖合同、加工承揽等商事案件10561件,同比上升2.3%。依法审理金融借款、票据等金融案件1727件,同比上升164.9%。构建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民商事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8.6%,2013年以来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3123件,占同期民商事结案总数的23.2%。
(三)促进依法行政
共受理行政案件638件,审结634件,同比分别上升237.6%和223.5%。审查并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30件,同比上升9.4%。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6件,同比上升300%。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协调化解工作,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协调化解行政案件191件,同比上升141.8%。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探索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审理程序,试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和裁判文书样式改革。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健全庭前应诉建议、出庭缺席说明、庭审释明指导和庭后反馈通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3人次,同比上升651.9%。
二、全力破解“执行难”,不断提升司法权威性
(一)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771件,执结32127件,同比分别上升49.1%和43.2%,执结标的总金额79亿元,实际执行率75.9%,执限内执结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开展“清积案、反规避、护民生”和“抓规范、促联动、树公信”等专项执行活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0余次,成功执结上海野尻光学有限公司457名员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连续五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共执结“三费”案件、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近1.2万件,涉当事人1.5万余人,执行到位金额7.4亿元。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规范执行流程和结案管理,活动期间清理积案1.4万件,核录补录案件数据3万余件。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内部协调和公、检、法联席对接机制,追究拒不执行判决罪等刑事责任7人。2016年,开展执行代管款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清理代管款853件1263笔合计10.2亿元。开展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徐某等300余人申请执行上海泓倩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入选上海法院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
(二)加强执行联动,强化执行惩戒威慑力
拓宽协助执行平台, 与区委宣传部建立执行宣传协调合作机制,在电视、报纸、微信、区主要路段显示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无所遁形,相关举措获央视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与区公安分局健全查控网络,推进公安机关在查找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车辆、执行紧急事项协助出警等方面的协助执行。与金融、房产等有关单位丰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内容,健全与辖区10家银行的联动集中定点查控机制。与区人社局完善欠薪保障垫付机制,联动破解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题。与区拘留所联合组建“司法拘留联合疏导室”,健全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威慑力和实际执行率。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
开展执行工作“五查”专项整治活动,完善落实执行财产保全、执行听证、执行异议等操作规范。建立执行查控“三级机制”,做好保全申请与执行查控系统的有序衔接,提高保全债务人财产的及时性、有效性。开通执行案款管理“E号通”,建立执行案件“一人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实现案款管理全程公开留痕、全程可视监控。开设“执行法官接待室”,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坐堂问诊”,解决“找执行法官难”问题。探索运用“周转房”破解“一套房”执行难题,规范执行“周转房”适用和管理流程,成功执结上海正典典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黄某、杭某公证债权文书案等近50件“一套房”案件。健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共司法拘留189人、限制出境301人次、限制高消费1463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883例,强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实效。
三、紧紧围绕区域大局,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性
(一)服务产业转型发展
依法审理股权转让、公司诉讼、破产重整等案件,调研完善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构建企业诉讼绿色通道,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整合资源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先后成立刑二庭和民五庭,认真研讨新能源汽车、“网约车”等新业态法律问题,妥善处理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新类型案件,推动金融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服务科创金融新需求。
(二)服务城市品质发展
做好征收(拆迁)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和征收(拆迁)行政案件审理工作,深化落实“法院裁定、政府实施”的裁执分离模式,依法支持京沪高铁(嘉定段)等国家重大工程和嘉闵高架、沪翔高速、新城建设、国际汽车城等区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处理城乡一体化等领域中的矛盾纠纷,大力化解因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引发的安置补偿、分家析产等矛盾,助推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序发展。加大对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完善司法与执法的衔接机制,保障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服务社会和谐发展
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嘉定区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嘉定创建工作。为全区整治违法建筑、非法营运、小区群租等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推动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推进深挖犯罪工作常态化,审理的刘某贩卖毒品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深挖犯罪线索十大精品案例。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促进社区矫正功能的有效发挥。发送司法建议117份,发布各类审判白皮书10部,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堵漏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诉访分离、信访终结、律师为主体的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9.3%,获最高法院肯定推广。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以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规范独任法官、合议庭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裁判文书签署制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较改革前增长74.3%;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健全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其全面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等宏观指导职能,审委会讨论案件较改革前减少79.2%。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人员职责为基础,完善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和岗位职责,理顺审判组织权责关系,建设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专业高效的审判团队。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优化审限把控、流程控制、质量监督和质效管理机制,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裁定再审率等公正指数,一审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等效果指数,均衡结案度、当庭裁判率等效率指数均稳步改进。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质量评价机制,健全改发、再审案件评查标准、异议反馈、责任认定和整改落实程序,实现“由裁判者负责”。
(二)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严格法官入额标准,通过双向选择、考核考试、差额遴选等步骤,两批遴选入额法官102名,占编制总数的29.2%。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入额法官及法官助理100%配置到审判业务部门,一线办案部门法官占比较改革前增加8.5个百分点,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比例从改革前的1:1.08变为1:1.52。探索完善法官助理制度,逐步建立法官助理选拔任命、配置定岗、培训管理等机制,选任法官助理65名,占编制总数的19%。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落实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三类人员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实行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职务序列分类和员额制管理。
(三)有序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
新设执行裁判庭,并将执行局原下设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更名为执行一科、执行二科,理顺执行权力配置与运行机制,实现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完善执行工作责任制,建立执行长负责制下的团队化执行组办案模式,完善执行管理的流程化、可视化、智能化。建立执行警务保障体制机制,专门成立执行司法警察中队派驻执行局,切实强化执行警务保障。
(四)协同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自2015年5月以来,收案42770件,日均103.1件。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自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试点任务完成,共审结刑事速裁案件702件,当庭宣判率99.1%,缓刑适用率26.1%。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试点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
五、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一)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
推动诉讼服务线上线下结合、端口与窗口对接,努力实现由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和非诉讼服务。升级基础服务设施,新设诉讼导引系统,提供自助立案服务,建设档案调阅室和档案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窗口录音录像全覆盖。升级诉讼服务功能,新增立案阶段保全办理、静态证据调查等功能,完善司法辅助事务的流转衔接和督导追踪机制,健全窗口轮值和判后答疑机制,引入律师、高校等社会资源提供诉讼咨询、矛盾化解等多元化诉讼服务。升级诉讼服务体系,成立执行事务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优化功能定位、职责分配和机制衔接,实现对外统一服务、对内协调共进的科学运转模式。升级诉讼服务平台,完善12368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和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联系法官、案件查询、诉讼咨询等诉求,2014年至今,通过热线和网络等提供服务1.4万件次;健全律师服务平台,自2015年开通以来,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等多种服务近千件次。
(二)加强人民法庭便民服务建设
健全集便民诉讼、民意沟通、法治宣传于一体的司法便民服务体系。优化法庭布局,完成嘉中法庭改建搬迁,增设村镇、社区联系点,形成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完善法庭功能,调整法庭受案范围和人案配比,方便群众就地诉讼。开展“零距离服务群众工程”等系列活动,深化校庭共建和普法教育,实现妇儿维权合议庭派出法庭全覆盖。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法庭与辖区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协调化解群体性纠纷工作机制,主动参与江桥“金帝·城市岸泊”小区车库水淹事件等矛盾化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三)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建设诉调对接平台,完成诉调对接中心独立建制,建立“1+4”立体联调网络,完善诉调对接流程管理和机制衔接,诉调对接中心和分中心共受理案件3.2万件,调撤率73.9%。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对接,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完善矛盾纠纷就地解决机制。加强与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对接,完善调解规则和对接程序,健全行业联动化解矛盾机制。加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在物业纠纷、消费维权等领域,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进行资源整合,成为全市首批设立“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的法院。
六、着力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
(一)扩大公开范围,加强平台建设
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建设54个“数字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化;拓宽庭审直播的媒介载体和辐射范围,对339件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电视直播;建立案件信息全流程发布机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节点信息7.8万条。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完善文书上网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评机制,实现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2014年至今,生效裁判文书上网3.8万篇。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完善执行信息录入和查询机制,公开执行节点信息3.9万条;对执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异议等法院认为有必要听证的重大事项,及时组织公开听证;拓展移动单体办案系统实时记录和及时存档功能,实现执行案件的全程公开。
(二)拓宽公开渠道,促进司法民主
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57名,换届选任60名,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建立“人民陪审员专业知识人才库”,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培训、管理和监督机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调解、执行、信访接待等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万余件,一审陪审率近三年连续位居全市前列。坚持举办有组织、有引导、有主题、有宣讲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继续与区委党校共建“走进法院”现场教学基地,共有干部群众近千人次走进法院,充分感受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三)丰富公开形式,传播法治声音
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成立法院“新闻中心”,上线嘉定法院互联网,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大对典型案例、亮点工作、先进模范等的宣传力度,共发布官方微博6千余条,自开通微信公众号一年以来,发布微信79条,阅读量1.6万人次。推进传统媒介多元化,在中央、市级等媒体发表法治宣传文章千余篇,参与制作电视片171部;积极参与“法律九进”活动,多次赴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坚持司法公开全面性,健全舆情预警、研判、应对机制,做好敏感案件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加大法治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促进法治嘉定建设。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院软实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造“服务型法院”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推动向邹碧华同志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常态化,在嘉定劳模风采馆建立法官教育基地,营造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党建工作,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支部建在庭上”,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二)加强党风廉洁政建设,打造“廉洁型法院”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做好高院司法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制定法官业外活动行为规范等9项廉政规定,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健全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干预司法活动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制度,防止干扰办案;建立党组巡察、审务督察等工作制度,对执行局等10个部门进行党组巡察,开展破解“执行难”等12项专项审务督察,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在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工作中创新实施诺廉制度,防止管理失察。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和队伍集中教育专项整顿活动,建立“嘉定法院廉政网”,健全廉政谈话等制度,打造全方位的廉政教育网络,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文化法院”、“健康法院”
坚持以“文”育人,完善“三类人员”的分层分类培训,开展“嘉法文化季”等活动,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制定人才培养和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健全选拔任用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落实法官带教和轮岗锻炼制度,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坚持以“文”暖警,优化办公设施环境,加强干警权益保护,开展“健康法院”建设,促进干警履职安全和身心健康。坚持以“文”凝志,构建实体文史展、网上院史陈列馆、文史展画册“三位一体”的文化建设格局,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数据法院”、“智慧法院”
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更新基础设施,建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高清数字安保监控系统、远程提讯审判系统等,实现软硬件设施升级换代。加强移动互联,推进信息管理中心建设,改版升级法院内网,建设并拓展移动办公办案APP功能,完善信息化综合应用系统,逐步实现法院内部各平台的融会贯通。拓展深度应用,率先开发庭审笔录即时查看系统,推广运用法官办案智能化辅助系统、综合事务管理等系统,实现法官办案智能化、法院管理可视化、司法决策科学化。
八、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性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制定《关于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施意见》,修订《关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积极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司法改革、人民法庭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等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完善交办、督办、反馈、落实机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1件,办结人大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件78件,做到件件有回应。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主动向区政协通报法院工作,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办理政协提案6件。加强联络沟通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近千人次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执行、视察工作,共发送信息、简报、司改专刊等382期,及时通报我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执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制定《关于检察建议办理的实施细则》,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再审抗诉案件5件,其中,改判2件,撤诉3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共发放廉政监督卡7.4万余份,畅通当事人的监督渠道;完善特邀监督员工作机制,认真听取特邀监督员、市律协等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发挥网上“院长信箱”的平台功能,建立纪检信访窗口每周接待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在大家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院连续5年获评市文明单位,荣立上海法院集体嘉奖1次,安亭法庭等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全国荣誉称号,2人分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称号,全院30个集体、241人次立功受奖。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定力;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工作效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注入发展动力;必须坚持取长补短,提升司法能力;必须坚持团结实干,挖掘发展潜力;必须坚持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审判形势依然严峻,案多人少矛盾更趋突出,少数干警的工作理念、方法、能力与其承担的审判职责和审判任务尚有一定差距;审判方式、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而逐步显现;法院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举措,着力加以解决。
2017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嘉定工作大局,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打造公正高效、廉洁为民、开放创新的现代化新型法院,努力为嘉定全面推进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我院将坚持不懈做好以下工作:
一、审执要务要更加有质有量有公信
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立、审、执工作衔接机制,提高审执质效。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审理机制,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做好金融、商事案件审理和职能对接。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全力破解“执行难”。
二、服务大局要更加善谋善为善担当
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自主创新、产业转型等领域的案件,促进产业精准转型。做好涉征收(拆迁)案件的审理和协调化解工作,助推城市精美成长。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案件实证分析,为社会治理提供信息决策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涉诉信访改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司法审查、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力度,推进法治嘉定建设。
三、司法改革要更加谋深谋细谋落实
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从根本上破除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继续抓好中央确定的上海司法改革试点任务和最高院《四五改革纲要》的落实,正确处理好推进基础性改革和推进其他改革的关系、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之间的关系、推进司法改革和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向改革要公正、要效率、要公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效。
四、诉讼服务要更加求真求实求便民
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促进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升级、工作机制升级、服务品质升级。健全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人民法庭的司法便民网络建设,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阳光司法、透明法院”建设,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五、队伍建设要更加凝心凝力凝士气
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抓党建促队建,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强化人员分类管理和干部梯队建设,推进“文化法院”、“健康法院”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大力推进“数据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为建设科技嘉定、汽车嘉定、教化嘉定、健康嘉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附件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的说明
“五查”专项整治活动:指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执行实际工作中突出的问题为导向,一查思想认识,二查工作作风,三查制度落实,四查执行款(物)管理,五查执行不力。“五查”专项整治活动是高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市法院队伍集中教育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内容。
执行查控“三级机制”:指“点对点”网络查询机制、查控组“集约化”查询机制和办案人员个案查控机制。
静态证据调查:指就庭审期间需进行的静态证据调查(如工商登记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银行凭证等),法官可向诉讼服务中心开具工作单,由诉讼服务中心派员办理。
“1+4”立体联调网络:“1”指独立建制的诉调对接中心,“4”指作为诉调对接分中心的四个人民法庭。我院进一步整合诉调资源,明确诉调对接中心与四个分中心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衔接,强化案件分流,形成工作合力,建构纠纷解决的分层递进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信息管理中心:指集执行指挥、警务指挥、信息管理于一体,通过对法院各种应用数据的集中管控和动态实时显示,实现各类大要案的组织指挥与上下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