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年10月23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嘉定实际,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推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广泛集中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进嘉定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二)基本要求:1.深化对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要意义的认识。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内在本质的要求。2.立足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和区委重要部署,宣传宪法、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3.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建立健全多样化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平台,深化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拓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式。4.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和机制。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各级代表之间联系机制,完善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健全服务保障联动机制,推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取得实效。
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了解贯彻落实情况。
(三)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的履职情况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征求或听取代表所在单位、行业以及所联系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及其辖区内的居(村)委会、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的意见和建议。
(五)听取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并回答询问。
三、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
(一)搭建网络联系平台。区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要推进嘉定人大网及“代表专区”栏目建设,完善内容、拓展功能、增强互动,搭建代表了解反映社情民意、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各镇人大和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要依托同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相关网站、网页或APP,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网络平台。
(二)公开代表基本信息。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通讯方式等信息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公开。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信息,由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向原选区选民公布;市人大代表的信息,由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代表公布;本人身份(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通讯方式等)向其所联系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镇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公开。
(三)完善代表联系制度。1.常委会要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对固定联系3-6名本级人大代表,通过座谈会、约见、走访等多种方式,或者结合监督、重大事项决定、调研等活动,每年至少联系两次;2.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每次座谈会邀请20名区人大代表参加,听取代表对常委会以及“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3.区人大专门委员会与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应当建立联系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本级人大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参加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4.建立完善本区各级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制度,市人大代表固定联系3至5名区人大代表,区和镇人大代表固定联系5-10名原选区选民,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要求的渠道。
(四)开展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要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代表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交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调研成果可以有效转化为代表议案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原则,区人大代表小组以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为单位,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为组长、副组长;各镇人大主席团要协助本级人大代表组建代表小组,明确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依托代表小组开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研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活动也可以邀请上一级人大代表参加。
(六)开展代表联系社区活动。代表参加进社区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代表可以通过走访、座谈、视察、调研、设立代表信箱或者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联系社区,了解基层情况,听取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七)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扩大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居(村)委会代表接待站覆盖面,定期安排代表接待选民,提前公示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代表,做好代表接待选民的服务保障工作。
(八)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常委会组织本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每位市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报告一次。区和镇人大代表根据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的统一安排,以口头或者书面等方式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代表联系社区和人民群众、反映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情况作为履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其他联系方式。代表可以参与常委会及镇人大的信访工作,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常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还可以通过落实代表接待日制度、开展主题活动、搭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方式,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
四、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
(一)落实代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的机制。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反映:一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审议大会各项议题或者专题审议时发表审议意见;二是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提出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是在列席和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四是向上一级人大代表反映;五是向镇人大主席团或者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反映;六是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信访工作部门转交人民群众来信,或者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七是向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或者工作机构反映。
(二)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分析处理工作机制。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应建立健全分析处理工作机制,协助代表梳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属于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镇级层面的,通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或者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分别反映;属于区级层面的,通过区人大代表提出代表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发表审议意见等方式反映;属于市级层面的,通过市人大代表提出代表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发表审议意见等方式反映。
(三)完善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结果的反馈机制。有关机关、组织应将处理结果向代表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情况向常委会办事机构或有关工作机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镇人大主席团报告;交上一级人大代表反映的,由上一级人大代表将处理结果向下一级人大代表反馈。代表要对有关机关、组织办理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加强跟踪了解,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人民群众反馈。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代表要向人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健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制度。常委会以及镇人大主席团对办理工作及办理结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完善分层督办机制,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协调办理,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并通过人大网站和常委会公报等向代表和社会公开。承办单位要按规定将办理结果答复情况在门户网站或公报等公开。
五、保障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
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服务保障工作:
(一)加强规范基层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加快推进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和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规范化建设,落实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人员、场地和经费,完善制度规范,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更完善的平台。
(二)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活动组织部门及时做好代表履职活动情况登记工作。代表履职情况应通过网络平台向原选区选民公开,教育引导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三)完善代表履职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活动,协助代表了解联系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掌握听取和整理人民群众意见的基本方法,增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自觉性和能力。
(四)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根据代表履职需要,向代表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组织知情报告会,为代表了解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提供支持。
(五)建立代表工作上下联系联动机制。常委会的代表工作机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镇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应建立相互联系联动机制。
(六)落实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经费纳入代表活动经费,由常委会以及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活动的实际需要制定计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七)总结推广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经验。要及时总结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镇人大有关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探索实践,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推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深入开展。
(八)营造代表联系人民群众良好氛围。在嘉定广播电视电台、嘉定报、新媒体等载体上,大力宣传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