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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和规范"人大代表联系点”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0-07-26 点击数:

(2020年3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以及《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近年来推进“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实践,就推进和规范“人大代表联系点”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和规范人大代表联系点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各镇的社区、农村、工业园区等设立“人大代表联系点”,是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密切代表与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创新实践,有助于推进代表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拓展,拉近代表与群众的沟通距离,使代表真正“走进选区、走进社区、走近选民、走近群众”。

二、人大代表联系点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联系点的定位

“人大代表联系点”是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和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工作的延伸和有效补充;是人大代表向选民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阵地、了解社情汇聚民意的“窗口”、联系选民服务群众的桥梁、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发挥作用的平台。

(二)联系点的工作职责

协助落实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的制度;协助代表收集选民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畅通选民向代表反映情况的渠道;做好上级人大立法、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意见征询等服务工作;管理维护好代表信箱,记录代表履职的情况;完成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镇人大主席团以及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详见附件1)。

(三)联系点的配置要求

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可以结合实际,以大选区(片区)为基本单元、“人大代表联络站”为基础,综合考虑各选区(片区)内各级代表人数和社区(居民区、农民集中居住)、村居数量等因素,设立“人大代表联系点”,构建形成“人大代表联络站”下设若干“人大代表联系点”的格局。各镇原则上按照大选区(片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小选区设“人大代表联系点”的要求布局设置。为增强人大工作民意基础、推进民意机关建设,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和各镇要确定一个“人大代表联系点”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监督调研的联系点(详见附件3)。

联系点明确一位负责人,可由所在地的社区单位、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也可以由选区产生的区镇人大代表兼任。落实一名工作人员兼任联络员,为代表开展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活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表达的渠道提供服务保障。

统一规范名称。代表联系点统一命名为:××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社区(村)人大代表联系点,并挂牌。代表联系点使用统一规格的牌匾(亚克力加金箔350mm×500mm),国徽居中,联系点名称居于国徽下方,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各镇上报的数量统一制作。

联系点应配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必要的设施。联系点各级人大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联系点的职责和工作制度等依法公开。设立人大代表信箱,人大代表信箱可以新设,也可以与村(居)委会信箱共用。

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和各镇在经费上给予支持。

(四)联系点的工作制度

为确保代表联系点的规范运作,应根据服务代表履职需要,建立以下制度:协助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汇总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代表履职记录制度(详见附件2)以及代表接待日制度。

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各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可结合各自实际,参照附件1、附件2的相关内容,制定或修订联系点职责和工作制度内容,并通过实践不断完善和丰富制度内涵。

三、推进和规范人大代表联系点建设的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规范平台建设。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和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是推进和规范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平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设立人大代表联系点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和规范人大代表联系点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内容。要坚持在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党工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设立代表联系点的基本要求进行安排部署、规范建设,做到联系点布局合理、规模适中、全面覆盖。联系点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与街镇其他机关及组织的活动场所“共建、共管、共用”。

(二)按照就地原则,安排进点代表。按照《上海市实施代表法办法》关于“代表应当主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代表应当参加进社区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等规定,进点代表首先安排由该选区选举产生的代表;其次,根据“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的分布,按照“就地就近、人员适中和便于组织开展活动、便于代表履行职责”的要求,统筹安排进驻联络站的其他代表。另外,按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区人大代表与选民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每位代表落实5—10名选民,协助代表收集社情民意。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联络室要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区人大代表与选民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要求的分类处理反馈机制,制定好年度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计划,依托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的活动,为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提供支持、服务和保障。

每年区人大代表不少于两次集中进社区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代表联络站”站长可定期组织站上代表巡回到联系点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代表联系点”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接待群众活动,并提前三天以上将活动时间、参加活动的代表姓名、活动主题和内容等事项,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告,推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实效。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各镇人大主席团和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要主动争取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的支持,将代表联系点建设和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对代表联系点的业务指导、队伍建设、经验总结,发挥好联系点在密切代表联系群众中的基础作用。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加强对代表联系点的宣传,提高代表联系点在所在区域内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推动代表同人民群众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担任领导干部职务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良好氛围。

 

附件:

1、××街道(镇)××社区(村)人大代表联系点工作职责

2、××街道(镇)××社区(村)人大代表联系点工作制度

 

 

 

 

 

 

 

附件1

×××街道(镇)×××社区(村)

人大代表联系点工作职责

 

一、协助街道人大工委和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开展工作。

二、协助落实代表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的制度,畅通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渠道。

三、协助代表收集选民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定期将意见建议经分析整理后告知代表。

四、保障代表开展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活动,协助代表跟踪了解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

五、做好上级人大立法、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情况意见征询及评估等服务保障工作。

六、管理维护好代表信箱,及时将选民的来电来信做好登记并转交代表,协助代表做好处理回复工作。

七、协助代表做好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活动情况的记录、信息报送和履职档案工作。

 (注:被确定为常委会专项工作监督调研联系点的,增加一条:

协助区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开展监督调研,收集人民群众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本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


 

附件2

×××街道(镇)×××社区(村)

人大代表联系点工作制度

 

一、协助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1、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人大代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为人民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协助代表积极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根据代表要求,为代表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做好服务保障。

(1)协助人大代表召开选民代表座谈会;

(2)协助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人民群众;

(3)协助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4)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3、协助市、区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联系社区活动,每年度2次;协助代表日常联系选民活动。

二、汇总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制度

1、设立代表信箱,经代表授权,人大代表联系点负责管理维护,协助代表及时收集选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诉求。代表信箱每周定期开箱,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收集汇总的来信告知人大代表。按照代表要求,在来信处理完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对来信人予以答复。

2、保持与民情联络员的日常联系,协助代表通过民情联络员收集选民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所联系的代表。

3、每个季度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将其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微信等渠道告知所联系的人大代表。

4、跟踪了解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社区时所提意见建议,并及时将代表建议所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告知所联系的人大代表。

5、选民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处理结果的,及时将结果告知反映人。

三、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遇有以下重要事项,应及时向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室)报告,确保日常沟通联系渠道畅通。

1、协助代表联系选民的具体方案;

2、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社区所提意见建议,以及代表建议反映问题的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情况;

3、征集汇总的选民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诉求;

4、在服务保障代表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及问题;

5、代表履职活动中遇到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四、履职记录制度

1、认真做好代表信箱管理维护记录。

2、认真做好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社区所提意见建议,以及代表建议反映问题的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的记录。

3、认真做好代表各项履职活动的相关记录。

4、认真做好居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诉求的记录。

5、认真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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