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资料 >> 工作制度 >> 内容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意见

2022-09-01 点击数:

(2022年8月29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不断提高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水平,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进一步推动街道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发挥人大街道工委在民主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街道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规范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和工作制度,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性质定位、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充分发挥人大街道工委和街道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要通过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性质定位、职责任务、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工作保障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条例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人大街道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受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双重领导。区人大常委会要把街道人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定期听取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研究解决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人大街道工委要在党工委领导下,加强工委自身建设,规范使用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确保街道人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相关主任会议和参加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等制度。建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人大街道工委制度,主任会议成员每年不少于二次到联系单位调研指导工作,研究、帮助解决街道人大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人大街道工委依法有序开展工作。建立人大街道工委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区人大常委会联系领导、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区级政府部门派驻街道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各级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等列席会议。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监督检查、工作调研、联系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交办、学习培训、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等工作制度,推进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强化工作协同。人大街道工委要全面把握街道人大工作职责,做深做实做细各项街道人大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培育特色亮点,推动街道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区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内设工作机构要加强与人大街道工委的日常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增进与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协同,合力推进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

4、强化督促检查。制定《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责任清单》,按照条例内容明确落实举措、落实时间及指导部门、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对照责任清单,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附件:《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责任清单》



附件: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责任清单

e5605e8871614e9298452d5b7fd2d6aa.png

cbb0df3628424dcaba******925ce2483.png

87c8dbbcaba543899b09310a3c70c8be.png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