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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赋能提效的意见

2022-06-22 点击数:

(2022年6月21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区委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拓展市、区两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在参与立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等方面的工作,努力使联系点建设成为嘉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响亮品牌,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联系点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立足职能发挥与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明确相关责任,持续推进联系点赋能提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联系点以立法征询为主责,全面推进赋能提效,以立法带动执法、守法、普法等各方面工作的全面提升。围绕参与立法,畅通立法机关和基层群众及组织的沟通渠道,促进立法和重大事项决定质量的提升;围绕监督执法,充分利用联系点的民众资源强化人大监督作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围绕促进守法,充分发挥联系点在促进守法和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将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效能;围绕宣传普法,灵活运用联系点的丰富资源,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阵地,提升民众和组织单位的法治意识。

三、主要任务

联系点受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自主开展工作。市级联系点在完成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的相关工作的同时,同步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主动报备。区级联系点在完成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的同时,协同市级联系点参与市人大立法征询等工作任务,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

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法制委)主动对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负责指导联系点参与(协助)立法等日常工作,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内设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区人大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区立法联系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主动对接区人大法制委,参与立法联系等赋能提效相关工作。

联系点所在街镇人大(工委)主动对接区人大法制委,积极推动联系点工作与辖区工作有机融合,助推赋能提效。

(一)参与立法  

1.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征询工作。组织征求对区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等的意见建议;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决定决议草案等的意见建议。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各部门和区人大各部门赴联系点开展的立法调研、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和评估等工作。各联系点自行汇总整理各方意见后,经市级联系点统一汇总后,及时向市人大相关部门报送,并同步抄送至区人大法制委。

2.参与区政府相关政策意见征询工作。围绕“十四五”法治嘉定建设,聚焦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公共决策等意见征询工作,联系点要积极配合、参与。依需求注重收集政策文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区人大相关部门反映;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区人大法制委反映。

3.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相关重大事项意见征询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可根据重大事项内容,邀请联系点参与重大事项意见征询,联系点需协助收集涉及本区重大事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反映。

4.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决议草案的意见征询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可根据决定决议草案的内容,邀请联系点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会议、常委会会议,联系点需协助做好相关决定决议草案的意见征询等工作。

5.统计报送意见采纳情况。各联系点要及时汇总、归纳、整理、统计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建议,梳理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定期统计相关工作数据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及时与市人大、区人大相关部门沟通。针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各联系点自行汇总整理各方意见后,经市级联系点统一汇总后,及时向市人大相关部门反馈,同时抄送至区人大法制委。针对区人大相关工作要求,各联系点自行向区人大相关部门反馈。

(二)监督执法

区人大法制委牵头负责联系点参与区人大执法监督的日常工作,区人大各部门进行配合。

6.参与监督计划的编制。针对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编制征集监督建议议题工作,各联系点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征询其所联系的公民、单位和组织意见,并书面反馈至区人大法制委,相关意见将作为监督计划编制的重要参考。

7.参与监督项目意向征询。针对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书面征询参与意向工作,各联系点结合自身工作及周边统筹资源在相关监督项目中勾选,并反馈至区人大法制委。法制委汇总后,通过区人大办公室反馈至各相关部门。区人大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计划推进邀请相关联系点参与。

8.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及专项监督调研。区人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监督调研等,邀请联系点参与的,联系点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委托联系点自主开展的,联系点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监督主题,通过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基层一线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好联系点的基层属性、联通属性和“直通车”作用。

9.意见建议的反馈。各联系点可以结合监督工作项目,通过各种形式收集汇总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书面反馈至区人大相关部门,同时抄送区人大法制委。

(三)促进守法

疫情防控是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生动实践,要及时总结抗疫经验,完善创新基层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各联系点在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下,要充分发挥自身特色,整合资源,统筹组织,发挥好联系点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为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嘉定建设作出贡献。

10.整合各种法治资源。联系点可以通过聘请专家顾问、开展合作共建、建立信息采集点网络等,进一步拓展工作渠道,整合法治资源,形成工作机制和网络,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和渠道,扩大联系点工作的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拓展联系点功能。

区成员单位、各联系点所在街镇人大(工委)要注重发挥联系点作用,将促进守法工作与联系点工作开展紧密结合,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政商关系、整合法治资源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上,进一步有效发挥联系点功能。

区人大常委会要将“家、站、点”等平台建设与联系点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好联系点的资源整合功能,进一步密切常委会及各级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11.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联系点可以通过征求立法建议、实地调研等方式扩大(协助扩大)地方立法的社会参与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以及对法律法规的认同度。

区人大常委会鼓励联系点各展其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凸显法治引领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区成员单位、各联系点所在街镇人大(工委)应当支持联系点参与相关工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

(四)宣传普法

结合“八五”普法深入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联系点功能作用,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区人大各相关部门负责联系点参与相关领域内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工作,法制委、办公室、研究室做好配合工作。

区成员单位、联系点所在街镇人大(工委)可根据条线(单位)普法工作职责,积极利用联系点平台,充分发挥联系点普法功能。

12.拓展宣传渠道与途径。联系点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举办法治大讲堂、普法微课堂、开展法治咨询等形式宣传普法;同时,推动联系点与区内法治宣传网络平台等各类新媒体普法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开展线上线下多类型普法宣传活动。

针对市人大、区人大邀请参加相关法规贯彻实施的各类宣传活动,联系点要积极参加,做好相关工作配合。

针对区级各相关职能部门邀请参加、借用场地等举行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各联系点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针对市人大、区人大拓展宣传渠道和途径,加大联系点工作宣传报道的相关工作,各联系点要做好配合工作。同时,各联系点要充分利用来访接待、座谈交流、法治讲堂等契机,加大宣传力度。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

(一)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总体要求,协同推进联系点建设。一是加强指导。区人大法制委具体负责联系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服务、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注重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日常联系,协同指导落实联系点建设的具体事务,定期听取联系点工作反映的问题,解决联系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协同推进。区人大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工作,注重发挥联系点作用,共同推进联系点工作。三是加强保障。按照相关工作办法,依据联系点实际需要,适时通过配送书籍、工作资料;邀请参加立法调研会、座谈会、旁听常委会会议等活动;开展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协助整合法治资源等形式加强指导保障。按照有关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联系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物质支持。

(二)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联系点所在街镇人大(工委):要充分重视、支持联系点工作。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为联系点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同时,要将基层立法联系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中统筹安排,围绕赋能提效,结合单位职能,加强工作融合,拓展联系点功能发挥途径,在联系点参与立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上共同发力。

(三)基层立法联系点:要进一步精准定位,积极作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职能。一是立足基层。各联系点要按照市委、区委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属性,积极主动落实“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工作优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要聚焦立法属性,有序参与立法规划、计划编制、法规草案、政策决策的意见征集等工作,充分发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要增强联通属性,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向下延伸察民意、向上直通传民智,畅通意见建议反映和收集渠道。二是广泛覆盖。联系点要在区域、行业、领域等方面继续拓宽覆盖面,工作开展要广泛听取所在区域、行业等各方面人士意见。三是科学统筹。各联系点要紧紧围绕所在街镇(嘉定工业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探索联系点赋能提效实施途径,加强资源整合,同时要积极完成好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提升工作效能。四是注重实效。联系点工作要以有利于汇聚民意、民智,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根本工作目标,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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