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 共建美丽嘉定——致嘉定区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
全区各级人大代表: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当前,我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正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深入开展、全力推进。“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应当践行承诺,履职尽责,自觉行动,积极带头,为生活垃圾分类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要积极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要积极落实人大代表社会责任,坚持“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发挥好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代表的影响力和联系群众的优势,在居住区和所联系选区大力宣传《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市民群众落实法规要求、营造文明新风,共同推动垃圾分类成为创新活力之城“新时尚”。
二是要积极争做垃圾分类的监督者。要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积极参与各级人大组织的垃圾分类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要通过有效监督,推动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快垃圾分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我区全面贯彻实施。
三是要积极争做垃圾分类的守护者。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在率先垂范做好垃圾分类的同时,遇到不支持、不理解、不配合的行为,要主动提醒、劝导、制止。在联系选区、选民的过程中,要注重收集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及法规实施中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政府和职能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垃圾分类,非一人之力能成,垃圾减量,非一朝一夕之功。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当好垃圾分类的先行者、监督者和守护者,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携手共建美丽嘉定!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