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嘉定区江桥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40)(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2016年11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
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宗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嘉定区人民政府委托,就《嘉定区江桥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40)(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作如下报告。
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多规合一”工作试点的通知。上海市规土局在前期“两规合一”工作基础上,明确要求区、镇层面两规,实现规划内容融合、成果形式合一、法定程序完善、实施管控有力。同年,市委开展了二号课题《推进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研究,并下发了关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城乡统筹,实现新市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覆盖。为对接国家各部委以及上海市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要求,江桥被列为上海市镇级两规合一的试点,并作为首批上报的新市镇,计划于今年年底上报市政府。
根据江桥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江桥需要在未来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把握虹桥商务区的发展契机,加快功能提升、产业重构、园区升级,建设创新创业的先行区、功能转型的领先区。
基于上述背景,从2013年开始,由区政府会同市规土局组织编制了《嘉定区江桥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40)(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该规划按照《上海市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试行)》进行编制,于2015年通过了区规土局及江桥镇政府的方案审议,在区规土局的组织下听取了镇人大意见,于2016年10月间进行最终方案公示,并于11月通过了市级部门审查以及上海市规划委员会的讨论,原则通过。
该规划以《嘉定区区域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07-2020》、《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及"十三五"规划为依据,明确了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土地使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内容,并重点关注近期实施等内容,主要情况如下:
1、发展目标方面
加快北虹桥商务示范区建设,带动区域发展,加强与北虹桥商务区其他区域的协同合作。
2、发展规模方面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开发边界内城镇工矿用地245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12公顷;生态红线区面积1773公顷。规划人口至2040年规划镇区人口规模为28.76万人。
3、空间布局方面
江桥城市开发边界内以城镇功能为主,分为八个功能社区(片区):北虹桥商务区、金虹产业社区、北虹桥居住社区、老镇居住社区、封浜居住社区、北虹之星居住社区、北部居住社区、物流园区、生态片区。
4、综合交通方面
通过对现状交通的分析,在原规划交通体系的基础上打通节点,整合主次干路,形成更为科学便捷的内外部交通系统;强化与市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的连接,突出公交优先原则。
5、近期实施方面
近期重点建设发展区域为西郊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金宝园区、北虹之星、吴淞江沿线整治改造区域及城中村改造等。
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新城、新市镇总体规划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经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区、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按照《上海市新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操作管理规程(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规划草案由区县人民政府提交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向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审议意见的采纳情况,未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根据市、区两级工作部署,本次规划拟于年底前上报市政府审批,现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