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07-11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关于本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5月3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嘉定区教育局局长  姚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本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青少年饮食安全直接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区人大历来高度重视本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今年以来,就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协商,组织代表深入校园和供餐企业,重点对学校食堂开展调研和指导。按照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总体要求,针对调研座谈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区政府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制度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现着重将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校食堂是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目前,本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总数为164所,食堂总数179家,其中73家食堂实行了社会化管理,还自办食堂106家。另有学生食堂原材料配送中心1个(新迎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学食堂1000人以上用餐的33家,幼儿园用餐人数超过500人的21家。

二、主要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明确责任,完善管理体系

1.明确任务分解,督查推进目标。区政府每年定期召集区食安委、经委、农委、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城管局等部门,以及各街镇,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明确部门重点工作和季度分解任务,整体规划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在工作推进中,重点对各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实施细则、培训学习、落实举措等方面开展督查,以开展学生和家长“放心食堂”建设为抓手,加强“放心食堂”创建组织宣传和资质认定。

2.明确管理职责,厘清责任分工。区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每年年初与各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学校餐饮单位、供餐企业联合检查,严格控制餐饮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督查供餐企业是否有转让、分包、挂靠学生用餐供应现象,加强对食堂进货查验及索证管理,建立台账并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区教育局牵头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员以及各供餐企业负责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督促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率为100%。学生食品安全工作被列入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指标,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各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部署,每学年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工作,设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由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二)把握关键,落实具体举措

1.聚焦监控重点,关注整改实效。相关部门形成联合督查机制,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主要监控对象是民办幼儿园、幼儿看护点、民办学校、随迁子女小学等可能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学生集体用餐单位。关注重点监控环节和内容,如食品原材料储存、清洗、加工制作和餐具消毒、保洁等流程和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食品留样数量不足、调味品仓库规范管理等,严把采购、存储、加工操作及持证上岗关。重点关注部分民办学校和随迁子女小学食堂过程监管,对机制不全、管理缺失、采购流程不规范的供餐企业和自办学校食堂进行约谈和督办。

2.聚焦供餐企业,提高餐饮质量。推行学校食堂社会化管理,完成率达到85%。设置供餐企业招标准入标准,每年度委托第三方对供餐企业进行审计,引导优胜劣汰的舆论导向。要求学校必须每年与中标餐饮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必须配备1名持有A1证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组织人员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每月至少召开1次餐饮工作专题会,每学期开展2次满意度测评工作,通过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明厨亮灶”建设,争创“放心食堂”。密切关注供餐企业服务能力和供餐水平,部分条件成熟的学校开发和实施选餐平台系统,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餐服务,满足学生需求,减少浪费。经市教委审批,拟定从2017年9月1日起,全区中小学营养午餐由8元/客调整到10元/客。

(三)齐抓共管,提升监管效能

1.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监管合力。成立嘉定区学校食品安全督查组,结合日常网络监管与专项检查,形成监管“组合拳”,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力度,区食安委、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城管局、公安分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不定期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摊贩的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共同做好学校校园和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截至5月17日,已检查学校118所,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得到有效整治。

2.依托科技支撑,提高监管绩效。目前,全区中小幼学校重点点位的1783个监控接入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监控平台,今年,将通过监控平台三期项目升级改造,逐步把新增学校纳入监管平台,实现100%全覆盖,重点点位监控数增加到2300多个,并能与区市场监管局和市教委安全管理中心联网对接,对全区学校食堂各时间段操作流程进行实时监管,精准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及时联系解决,排除安全隐患,提高监管效率。

三、存在问题

围绕食品安全城区创建核心目标,结合本年度嘉定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解任务,认真梳理剖析学校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短板,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本区教育系统学校食堂监管标准办法不够健全,存在监管漏洞;二是承包学校食堂的供餐企业数量偏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三是部分学校食堂超负荷运行,带来一定食品安全风险。

四、努力方向

下阶段,区政府将在区人大的监督下,深入基层学校食堂,加大实地监管工作力度,狠抓具体落实,以“三个强化”提升工作实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底线

一是出台《嘉定区教育系统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对学校、供餐企业的职责、权利进一步予以明确,加强学校管理、供餐企业管理、食堂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对供餐企业招标入围和退出机制予以规范和界定,引入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制度,加强学校管理层和供餐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经营者、供餐企业、盒餐配送单位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成立学校管理层、家委会代表和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一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系列活动,重新编制调整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读本,加入食药安全科普知识,下发并进行统一授课。以辩论赛、宣传月、巡展等形式,提高食药安全知识和新版《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知晓度,提升食药安全进课堂工作新高度。二是继续围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放心食堂”创建、“食品安全信息溯源追溯平台”实务操作等内容,加大对校园长、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操作人员以及各供餐企业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业务能力。

(三)强化过程监管,注重日常监督

一是统筹联动,加强协作机制。实行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等部门网络平台和数据系统的共享共治,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果,加强监督与指导。共同会商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二是控制超负荷运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随着本区城市化发展步伐加快,部分现有食堂建设标准与目前学校办学规模不匹配,学校食堂超负荷运行,学生分批用餐带来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近两年,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通过改扩建、翻建等举措,已完成学校食堂改扩建11所,将进一步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学校食堂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区政府将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协调各部门,上下齐动、多方联动、不懈推动,加大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办好学生和家长满意的“放心食堂”,全面提升我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本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5月3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耀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本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嘉定区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

嘉定区现有持证学校食堂204户,其中幼托机构食堂100户,中小学食堂82户,随迁子女学校13户,大专院校9户;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户(其中1户近2年未配送过学生盒饭),学生食堂原料配送中心1户(新迎园集团)。中小学食堂1000人以上的25户,1500人以上的8户,幼托机构500人以上的21户。

2016年年度学校食堂量化分级情况:A级单位共121户,占60.5%,较2011年的38.7%有很大提升;B级单位77户,占38.5%,较2011年的64.5%明显下降;C级单位2户,仅占0.1%(民办随迁子女学校2户,马陆镇民办仓场小学,工业区民办娄塘小学),2011年为0.6%,有所下降。

2016年度行政罚款1户次(马陆镇民办仓场小学,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未上传信息,罚款3000元)。对4户次餐饮具抽检不合格中小学警告处罚、责令改正。

二、区市场局采取的监管措施

(一)落实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区市场局按照市食药安办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学校食堂、学生盒饭和食品配送中心监督检查,学校食堂A级单位2次/年,B级单位4次/年,C级单位6次/年;学生盒饭A级单位4次/年,B级单位6次/年,C级单位12次/年;配送中心一年不少于4次。在日常监管中,对食品原料着重检查采购、溯源、仓储、验收等环节,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对食品加工过程重点检查食品烹饪、分餐、留样、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同时,对重点食品如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加强监管。

每年春秋季开学,区市场局组织下辖的15个市场所及执法大队开展学生集体用餐全覆盖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是“四个全面”的工作(即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宣传、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告知与承诺、全面组织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是全覆盖监督检查;第三阶段是问题单位的追踪复查。同时,组织科室与区教育局、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检查,督查专项检查工作的整体情况,从早期联合检查好学校好食堂的流于形式,到现在专注突击检查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幼儿看护点等,以发现问题、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作为检查的最终目的。区市场局在专项工作结束后以通报的形式将检查结果报区食药安办,反馈区教育局。

(二)落实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发挥快检效应

2015至2016年,对46户次学校食堂监督抽检样品184件,检测发现7家单位16件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8.70%。对2家学生盒饭生产单位开展每月一次学生盒饭样品监督抽检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积极主动开展快速检测,主要集中在餐饮具洁净度、蔬菜农残、畜肉瘦肉精、食用油品质、消毒水浓度等方面,力求及早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三)加强与区教育局沟通,建立联动机制

长久以来,区市场局一直与区教育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保持着高度的工作联动性,一是每年组织联合检查,对各街镇的学校食堂进行突击抽查;二是在区教育局草拟制定学校食品相关文件时,积极给予相关食品专业方面的建议,并就一些操作实施与法律法规问题进行探讨;三是积极参与区教育局召开的中小学年终总结会,幼托机构交流会等,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的宣传工作;四是加强与区教育局安全中心的沟通交流,不断协作,建立各街镇学校食堂监管联络员名单库。

(四)认真开展中高考食品保障,建筑安全堤坝

2016年,区市场局参与了7次学校中高考保障工作(含成人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对学校周边餐饮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在考前及考试期间,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高频巡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要求整改并复查,在必要的情况下对部分食品原料或成品开展快速检测;二是对在中高考期间供餐的学生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并在中高考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安排专门的食品安全联络员进驻教育局的中高考指挥中心,随时应对中高考中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安排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理小组随时待命,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食堂办证存在的问题

近两年部分学校或幼托机构因房屋产权问题导致未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续证,后经区政府协调,各食堂基本完成了办证及延续,但极少数的仍因房屋产权或违章搭建问题尚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区市场局掌握的情况如下:徐行小学自2013年证到期后食堂未再办证,徐行烛光幼儿看护点、安亭杨林幼儿园证过期尚未办理延续,真新丰庄中学因新食堂环评问题不能启用,仍在使用临时简易食堂(证已延续)。

(二)学校食堂超负荷加工用餐问题

随着学校招生政策的放开,部分学校开始出现学生就餐人数远超食堂发证许可的加工数,导致食堂超负荷加工食品,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2013年春,原食药监嘉定分局对此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并就此情况通报区教育局,共同着手解决此问题。经过多年两局的共同努力和严格管控后,共有11家用餐人数超标的学校完成了食堂改造,达到审核要求后予以续证。2017年秋季专项,区市场局将对用餐人数较多的(中小学生1000人以上、1500人以上,幼托机构500人以上)学校食堂和住宿制学校的食堂提高监管要求,加大问题发现和查处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加工流程的规范性、备餐时间的合理性、隔夜饭菜的剩余量及再加热要求等,着实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将此工作纳入日常监管中。

(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问题

近年来,各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设备经过不断地升级改造,都已达到很高的水平,有些新的设施设备领先于社会餐饮单位(如无蒸汽排放的蒸箱、大型蒸汽消毒箱、刀具专用消毒箱、备餐专用保温柜等);在软件方面,区内公办的中小学食堂已全部由第三方餐饮公司承包运营,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管理理念大大提升了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然而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第三方承包商资质及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现在全区约有20多家学校食堂承包商,经营管理着近80家中小学食堂,其中既有上海的知名企业(上海绿捷快餐有限公司(管理食堂)),本区的知名企业(新迎园集团),也有本区的盒饭企业,还有一些无实体餐饮店的纯餐饮管理公司和少数实体餐饮店。通过日常监管反馈,各食堂承包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存在明显的差距,其中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原料供应商的选择管理上。由于较多小的承包商(如部分盒饭企业、实体餐饮店承包商等)没有集中供货能力,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未能严格筛选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大多选择就近集贸市场或类似弘洲市场的市场摊位),导致供货混乱,存在安全隐患。在2016年秋季学校联合检查中,区市场局发现部分肉品供应商(食品流通许可证只有销售肉品的经营范围)除配送猪肉外,还配送冻品等其他食品;部分没有配送肉品资质的供应商却在配送肉品等的情况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进一步落实各校的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强化学校对食堂第三方承包商的管理工作,从组织、制度、人员三方面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引入第三方学校家委会加入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定期邀请家长代表走进后厨食堂参观督查等多项举措,监督食品质量和安全,进一步提升食堂的管理和服务。

(二)进一步推进放心食堂创建工作

以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中“放心食堂”的创建为主要契机,从“明厨亮灶”、开展规范管理、信息公开透明、严格餐具消毒、实现原料追溯、环境整洁卫生、倡导绿色消费、妥善处置投诉等八个方面加强管理,在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开展学生及家长“放心食堂”建设,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食堂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

(三)进一步推广明厨亮灶远程监控

继续在学校食堂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将后厨重点加工单元操作过程以矮墙、透明玻璃或视频方式呈现给广大学生,增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普通学生老师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程度,倒逼学校及承包商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

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学校食堂承包商开展《上海食品安全条例》培训会,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食物中毒预防和违法添加防范、食品溯源系统操作等。督促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好晨检、留样制度,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

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普法教育、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做到每月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学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助推学校食品安全进一步贯彻实施。

(五)进一步强化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保障

根据市药安办、市综治办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积极加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对无证经营食品、摊贩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守法经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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