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本区2017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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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肖拥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民政府提出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本区2017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案(草案)>的议案》,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审的基础上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财经委员会认为:
本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案是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化和区域重点项目保障需要,存量资金盘活措施符合相关规定,也符合本区实际情况。为此,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本区2017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案(草案)》。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的跟踪分析,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