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查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和落实使用2017年新增债券议案的说明
——2017年7月2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局长 胡明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落实使用新增债券方案(草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受嘉定区人民政府委托,就提请审查的《本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落实使用新增债券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2016年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1.债务限额。经上海市财政局下达,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本区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1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23.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92.7亿元。
2.债务限额执行情况。至2016年12月末,本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84.28亿元,比上年增加28.82亿元,增长18.5%,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91.6亿元,比上年增加23.82亿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般债券29亿元,主要用于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外围配套设施建设3亿元、外环林带新增面积绿化建设3亿元,大众转型升级8亿元,新城核心区安置基地建设2亿元和铁路节点等道路建设13亿元。同时,原存量政府债务减少5.18亿元,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用于支付菊园等动迁安置基地的回购款;专项债务余额为92.68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增加5亿元,主要用于大型居住社区的土地储备。政府债务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3.政府债务的构成情况。本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84.28亿元,其中:政府债券130.8亿元,含置换债券88.8亿元,新增债券42亿元;存量债务53.48亿元,含银行贷款44.71亿元,企业债8亿元,信托0.77亿元;
二、2017年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沪财预[2017]55号),下达本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8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2.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7.7亿元。2017年新增债券额度为73.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8.9亿元,专项债券25亿元。
按照新增债券当年发行当年使用的要求,我们对年初预算项目和全区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进行了梳理,拟订了2017年新增债券使用计划:
1.考虑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受宏观政策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年初预算安排项目的正常推进,拟将部分年初预算通过土地出让收入保障的项目调整为新增债券项目安排支出,总金额为23.31亿元,主要涉及:土地储备中心项目8个,预算资金15.6亿元;水务局项目3个,预算资金2.54亿元;建交委及交发集团项目3个,预算资金5.17亿元。
2.为保证区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年初总体安排和对当年的资金需求梳理,拟新增债券安排项目15个,2017年计划使用资金35.59亿元,其中: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11亿元,鉴于今年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量增加,工作进度加快,拟从债券资金中安排当年预算缺口15亿元;道路建设项目9个,拟从债券资金中安排4.95亿元;安亭水厂扩建等其他项目5个,拟从债券资金中安排15.64亿元。
3.转贷项目15亿元,其中:工业区嘉宝片林项目10亿元,嘉定新城(马陆)枫树林动迁安置基地5亿元。按照政府债务区级统一管理的要求,镇级转贷债券由区财政直接列支出并还款,工业区和嘉定新城(马陆)提供承诺书,转贷债券的还本付息由相关镇按实承担。
以上议案和说明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