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17-07-27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17年7月2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肖拥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审的基础上,结合《关于嘉定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区政府提出的《上海市嘉定区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

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决算是: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3365万元,市财政与本区的结算收入548431万元,调入资金1937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5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30000万元,合计收入3555994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5465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0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7062万元,合计支出2182527万元,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629万元,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2351万元,合计支出3403507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152487万元,其中区本级收支结余135050万元,镇级收支结余17437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333106万元,加上市财政与本区的结算收入929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800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13617万元,合计收入17640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52857万元,调出资金193743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8000万元,合计支出1604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15941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433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5674万元,合计收入301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107万元。

经审查,财经委员会认为:

2016年,区政府认真贯彻区委五届十次全会和区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精神,把握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新特征,全面贯彻“稳中求进、进中求变、变中领先”的发展思路,统筹好总量、速度、结构、质量关系,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发展,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开创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新局面提供了财力保障。对2015年度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整改。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深度、跟踪督查的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发挥了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

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良好,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及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查通过调整的区2016年预算。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16年区本级决算,批准区财政局局长胡明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上海市嘉定区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对2016年区本级决算中反映的问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较大;有些预算支出归属不够明确,安排不够合理;个别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严格,资产和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镇级财政预算管理比较薄弱等。

按照《预算法》和即将实施的《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严肃性。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减少预算执行的变更,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维护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要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要不断加强和完善预决算公开的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丰富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2.加大政府性债务监控力度,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控制融资节奏,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推进政府存量债务清理工作,明确落实债务偿还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快建立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3.重视审计结果应用,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要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审计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强化审计整改结果的运用,提高审计整改实效,防止屡审屡犯。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区审计部门应在2017年11月底前,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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