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民法院殷勇院长提请任命王兴明等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2017-12-06
点击数: 次来源:上海嘉定
——2017年9月29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杭永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八条的规定,区人民法院院长殷勇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任命王兴明等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经初步审查,建议同意殷勇院长的提请:
任命王兴明、叶育琪、成蓉、吕剑、刘霞、刘长坚、汤卫华、李晓婷、沈月明、沈加隆、张方明、陆秋如、陆燕波、邵川、邵美华、金莉、宗小时、封敬球、胡珍婷、柏梅芳、洪国抗、贺毅、徐惠明、唐剑影、凌璟等25名同志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