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嘉定区外冈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40)(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宗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嘉定区人民政府委托,就《嘉定区外冈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40)(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作如下报告。
2013年3月,结合 “两规合一”的新形势、聚焦嘉北郊野公园、再生能源中心等重大项目,外冈镇希望在新形势下为城镇未来发展寻求更为明确的发展方向。在市规土局的大力支持下,区规土局会同上规院外冈总规工作组和外冈镇政府相关部门开始了外冈镇总规修编的相关工作。后外冈总规编制过程中又经历了外冈郊野单元规划衔接、与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规范衔接、与新一轮区级总体规划衔接等阶段,形成了完整的规划成果。
规划根据外冈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未来外冈会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把握沪苏一体化联动发展的契机,加快功能提升、园区升级,建设创新创业的先行区;同时关注嘉北郊野公园和外冈再生能源环保郊野公园的建设,提升环境品质,构建区域生态绿心。
基于上述背景,由区政府会同市规土局组织编制的《嘉定区外冈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40)(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已经基本完成,该规划按照《上海市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试行)》进行编制,于2016年通过了区规土局及外冈镇政府的方案审议,在区规土局的组织下听取了镇人大意见,于2017年9月间进行最终方案公示,并于10月通过了市级部门审查以及上海市规划委员会的讨论,原则通过。
该规划以《嘉定区区域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07-2020》、《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及十三五规划为依据,明确了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土地使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内容,并重点关注近期实施等内容,主要情况如下:
1、发展目标方面
嘉定西北部对接昆太地区的一座产业特色明显、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经济发达的郊野生态型小镇。
2、发展规模方面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开发边界内城镇工矿用地137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33公顷(3.2万亩);划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与区级保持一致,面积为1066公顷。至2040规划调控人口目标7.6万人,服务人口按10万计。
3、空间布局方面
镇域规划形成五片城镇化片区和三个农业生态组团。
五片城镇化片区为南部的上海国际汽车城产业园区、中部的城镇生活区、北部的外冈产业园区。其中南部的上海国际汽车城产业园区、北部的外冈产业园区与中部的城镇生活区。此外,基于两处现状社区和村庄进行更新和改造,形成两处集中居民社区。分别为:葛隆和望新社区。三个农业生态组团为:嘉北郊野公园组团、新能源产业环保郊野公园组团和其他生态组团。
4、综合交通方面
通过对现状交通的分析,在原规划交通体系的基础上打通节点,整合主次干路,形成更为科学便捷的内外部交通系统;强化与嘉定新城和安亭之间区域中运量系统的形成和连接,突出公交优先原则。同时关注与太仓和昆山的跨区道路衔接。
5、近期实施方面
外冈镇近期建设动态活跃,主要分布在以下三个区域:北部安置基地、中部镇区居住及配套建设、汽车产业城及外冈工业区及城中村改造等。
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新城、新市镇总体规划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经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区、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按照《上海市新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操作管理规程(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规划草案由区县人民政府提交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向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审议意见的采纳情况,未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根据市、区两级工作部署,本次规划拟于年底前上报市政府审批,现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