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

2017-12-06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17年11月2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陆祖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嘉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区人大高度关注,许谋赛主任亲自挂帅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先后四次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执法检查。今天,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食品安全进行专题询问,充分表明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截止10月底,全区共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56万户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21起,罚没款527.18万元;食品抽检3546件,合格率97.8%,快检样品8901项次,阳性率4.04%;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受理投诉举报3747件,同比增长79.9%。全区未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继续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态势。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条例》为重点,加大宣贯力度

普法培训上,组织各街镇食品安全分管领导、食药安办主任、监管人员、“一站三员”和志愿者以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分别开展专题培训。探索实施线上培训模式,开发手机APP,针对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社会宣传上,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集中设摊集中宣传。进一步深化“食安小戏进村居”品牌项目,编排两部以网络订餐、食安监管为内容的小戏,为市民群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企业监管上,采取入户宣传、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举的方式,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学习、履行主体责任。氛围营造上,在主要道路安装主题宣传道旗,在公交站台、户外大型宣传版面张贴宣传海报,在电台电视台、报刊、微信微博等新老媒体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其中,市级媒体报道35条、区级媒体发布186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以贯彻“四有两责”为根本,落实党政同责

1.部署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将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区和“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工作作为全区重点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工作推进会进行全面部署,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等工作,全面提升各环节、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继续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街镇的绩效考核,比重由原来的3%提高至3.5%。区镇两级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在15个所进行全面试点。制定出台《关于建设基层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的通知》,按照市场所监督员与检查员1.6:1的比例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175名,提升食品安全日常检查能力。

3.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区食药安委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食品安全短板问题,制订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解决问题、绩效考核、宣传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机制。建立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食品安全工作群,及时布置落实工作、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工作成果。

4.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开展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百日立功竞赛活动,举办执法办案、食物中毒事故演练等竞赛活动,并开展以“食安疁城,有你有我”为主题的先进事迹展评活动,形成了依法履职、奋发有为、勇挑重担、求实创新,努力为全区食品安全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三)以提升监管效能为导向,坚持科学监管

1.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国家(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农资经营店、养殖场、园艺场、生猪屠宰场等的监管,做好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和病死畜禽的收集工作。截止10月底,累计监督抽检样品18万余份、开具蔬菜产地准出证明1.55万张,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13.28吨。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相关产品监管。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SOP检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开展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饭店和标准超市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结果和抽检结果全部公开。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和学生盒饭供餐单位、肉制品生产企业等各类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285人次,检查1689户次。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9户,共发现问题28个,全部责令整改完毕。

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采集样品321件,检测1356项次;辖区7家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开展病例监测28例,对监测到的食品安全风险定期开展评估研判,并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完成对14家企业申报的20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15个市场监管所全部建立快检实验室并对市民免费开放;63家集贸市场全部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并开展标准化快检室建设,已有27家通过创建验收。在南翔镇、真新街道的24个村社区试点开展食品安全检测站建设,方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5.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开展重点单位视频监控,已有399家食品、化妆品企业连入;推进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地图建设;开展移动执法,实现检查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通并完成录入;强化信息公示,每月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及市场监管局网站对外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处罚等信息。

6.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定下发《嘉定区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区卫计委与市场监管局就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事故处置分工安排和工作流程,并分别开展应急演练。

(四)以“放心工程”建设为抓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60小时的培训和考核,并以问卷抽查的形式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监督检验培训效果。

2.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等工作要求,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户一档”信用档案管理,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3.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结合食品安全满意城区建设,在批发交易市场开展标准化快检室建设;在超市卖场开展“守信超市”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已完成402家,并开展“放心餐厅”评选;在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放心学校食堂”和“放心企业食堂”建设,通过创建,全面提升企业硬件和管理水平。

4.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积极推进肉制品、乳制品生产企业、批发交易市场、中央厨房、大中型餐饮、农村自办酒席等高风险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目前已有287家重点单位投保,投保金额210万元。

(五)以满意城区创建为契机,解决突出问题

1.开展“食安亮剑”专项行动。在《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之日,立即启动“食安亮剑”系列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肉制品生产企业等九大高风险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共出动监督员4026人次,检查单位2621户次,责令改正27件,立案4件。

2.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入网餐饮单位检查363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2起,每季度一次开展网络订餐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156件次,合格率84.1%。发现线上资质存在问题的单位一律要求平台下线,线下实地核查存在问题的单位一律整改或查处。

3.加强食品无证照综合治理。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等工作,着力整治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在江桥镇和南翔镇先行试点小餐饮临时备案,全区已备案108户。对经整改符合办证条件的督促办证,对无条件办证也无法纳入备案的单位规劝转业态,通过“取缔一批、备案一批、办证一批”的方式,累计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2581户。加强对新开业商圈中餐饮单位的前期培训和指导,在未动工装修前提前开展预审核,从源头控制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

4.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区教育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文件,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共计435户次。首次开展针对学校食堂的食用油、大米等原料的专项抽检,同时,通过“食品安全进课堂”组织开展各类专题讲座和主题活动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主动杜绝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隐患。

5.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在管理中,实施“四化”管理模式。即监管制度化,制定申报登记、消毒指导、厨师管理、“两证上岗”等管理制度;培训常态化,对厨师、会所负责人、办酒东家开展专题培训;风险可控化,实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保险”全覆盖;检查规范化,全部采用食品安全信息化移动终端的检查方式,规范了对所有备案会所检查的标准,确保了全区自办酒席食品安全。

6.加强食品摊贩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强化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加强疏导点规划,严格执行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和定时、定点管理制度,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执法数据库,持续开展专项“拔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60人次,查处无证食品设摊、夜排档等案件2260起。

7.加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的管理。一是加强源头把关,对重点、敏感区域加强梳理,严格居民区商业用房出租管理。二是做好审批并联,细化并联审批清单,严格区分网上备案、线下审批的区别和条件要求,加强审批流程的竞合。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违法经营的,按照责任分工,严格依法行政。

(六)以全民参与为目标,构建群防共治工作格局

1.基层网格进一步细化。继续充实和壮大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及志愿者队伍,目前人数3000余人。运用联勤网格加大对无证无照食品、食品流动摊贩、油烟扰民等五项网格事件的排摸和整治,全区形成全覆盖、无盲点、高效率的基层监管网格,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发现能力不断提升。

2.社会监督进一步立体化。进一步深化市民评议、市民巡访,招募团员青年加入食品安全监督。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和业委会的协调作用,将食品安全纳入“村规民约”。在大型商圈和商务楼宇,由物业管理部门、业主等组建志愿者队伍进行食品安全自治。在中小学校,发挥家委会的监督力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在企事业单位食堂,发挥工会职工的监督力量,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3.科普宣传进一步多样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普法宣传,加强氛围营造、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六进”宣传,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党建服务中心、公益组织等开展科普宣传,进一步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参与度。

4.信用建设进一步系统化。对辖区内的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第三方专业评估,对综合评价较差的单位实施高强度、可持续、多方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区食品安全协会作用,积极培育食品安全诚信示范企业,引导行业自律;认真对待每一件市民投诉举报,把投诉举报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整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电商办、律师和电商企业等多方资源,建立“五维一体”维权新模式,维权效能不断提升,即维护了市民权益,又保护了市民参与发现问题的热情。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还存在以下三方面的不足: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我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面广量大,部分中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注重经济效益,对长期社会效益认识不足;制度落实不到位,虽有各项管理制度,但贯彻落实不彻底;培训工作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文化较低,流动性大,对培训效果重视不够。

(二)基层监管能力有待加强,专业性有待提升

基层食品安全的问题发现能力还有待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手段有待创新,科技化监管手段的运用还不广泛,现场移动执法和快速检测应用有待于全面覆盖,食品安全大数据分析应用尚显不足。

(三)市民参与愿望不强烈,社会共治体系有待深化

虽然我区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上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是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巩固,创新社会治理的方法有待探索。对公众的正面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市民直接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愿望并不强烈,食品安全知晓度和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人民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努力方向,努力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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