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上海市嘉定区2018年区本级调整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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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今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区级计划增加安排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增加预算总支出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区财政编制的《上海市嘉定区2018年区本级调整预算方案(草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合计支出从年初的2054315万元调整至2518226万元,增加463911万元,增长22.6%,其中:
(一)街道支出调整为82319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460万元,增长7.1%;
(二)区本级部门支出预算调整为243590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58451万元,增长2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支出调整为57641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871万元,增长1.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402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13万元,主要是企业审计经费调减。
以上议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