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9-04-29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19年3月23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嘉定区区长 陆方舟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以及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去年11月,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扎实调研、深入论证、多次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嘉定区机构改革方案(草案)》。12月29日,区委六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上海市嘉定区机构改革方案》,并按程序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今年2月20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嘉定区机构改革方案》。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应市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区政府相应机构和职能

一是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水务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是组建区生态环境局。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农业委员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区水务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三是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将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协调推进农业、农村、农民工作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区水务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四是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的文化管理、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区旅游局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五是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六是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七是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地震办公室的相关职责,以及有关城市网格化应急处置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八是重新组建区司法局。将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九是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的相关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十是优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将区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不再挂区质量发展局牌子。

十一是组建区医疗保障局。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医疗保障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挂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

十二是优化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不再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十三是优化区政府办公室职责。将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并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挂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仍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十四是组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区粮食局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员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区商务委员会挂牌。

十五是优化区民政局职责。将区社会团体管理局更名为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区民政局挂牌。

二、结合本区实际,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及其职能

一是单独设置区商务委员会。将区商务委员会由在区经济委员会挂牌调整为单独设置,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商务委员会挂区金融工作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区经济委员会不再挂区商务委员会、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牌子。

二是单独设置区交通委员会。将区交通委员会由在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挂牌调整为单独设置,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不再挂区交通委员会牌子。

三是设置区地区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设置区地区工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将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职责分别划归区公安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改革后,区政府设置机构32个。

以上请予备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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