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本区落实使用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和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方案(草案)》的议案

2020-10-09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本区落实使用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和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方案(草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一、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上海市财政局通过《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沪财预[2020]58号),下达本区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0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70.4亿元。

二、抗疫特别国债和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额度

上海市财政局通过《关于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沪财预[2020]48号),下达本区抗疫特别国债34.6亿元;通过《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沪财预[2020]58号),下达本区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2.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5.9亿元,已提前下达7.9亿元,本次新增8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6.3亿元,已提前下达1.3亿元,本次新增5亿元。提前下达的债券使用方案已经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8月28日审议通过。

三、使用方案

1.抗疫特别国债。34.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中,区本级安排支出27.84亿元,其中:23.1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投向交通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农林水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4.74亿元用于支持减免企业房租、医疗设备购置和设施改造、落实各类防疫经费和“双十二”政策;上述支出中年初预算已安排的5.1亿元,按规定调整项目支出资金来源,新增项目支出22.74亿元,按规定增加相关科目支出数。通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直达街镇6.76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垃圾处理、河道整治等项目。

2.新增政府一般债务。新增一般债务8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学校和档案馆建设,其中:1.3亿元年初预算已安排,按规定调整项目支出资金来源;新增项目支出6.7亿元,按规定增加相关科目支出数。

3.新增政府专项债务。新增政府专项债务5亿元,用于轨交14号线停车场前期费用,按规定调增相关科目支出数。

以上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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