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20-04-02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20年3月23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六届区委八次全会部署,围绕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履行人大法定职能,努力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高,在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上有新作为,在代表工作上有新拓展,为嘉定全力打造“经济有体量又有质量、城市有颜值又有温度、社会充满生机又和谐有序”的创新活力之城,奋力创造新时代改革发展新奇迹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一)聚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和各级人大代表作用,通过宣传、调研、督促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有关方面落实区委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情况的监督。

(二)聚焦促进高质量发展        

持续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听取和评议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年度工作任务按计划实施推进。书面审议关于201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推进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建设情况开展监督调研。对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存量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及被撤并镇发展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或跟踪监督。

(三)聚焦城市治理现代化

对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城市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巩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调研。

(四)聚焦民生关切

对推进教师队伍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贯彻实施、就业促进工作等情况开展监督调研。对社会救助、交通属地化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

就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检查,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与市人大联动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六)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

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实现全口径审查。推广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实现全过程监管。听取和审议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创新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有效发挥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重大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审查和批准区本级决算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十三五”规划目标落实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推动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一)健全代表联络机制

认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制度,进一步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功能作用,深入开展代表“带主题”联系社区活动,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人民意愿。

(二)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代表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推动代表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参与活动的覆盖面,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区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建设,开展新一轮各街镇区人大代表小组定向调研视察检查工作。用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更精准服务。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嘉定代表小组闭会期间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市代表联系社区、专题调研、报告履职情况等活动。

(三)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和各委员会对口督办等机制,围绕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大督办力度,推进代表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测评的机制。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一)夯实人大履职思想政治基础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打造过硬队伍,锤炼优良作风,提升机关干部服务常委会履职的参谋助手能力,努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积极探索新时代人大工作新途径、新举措

做好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研究提出加强新时代嘉定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落实区委关于强化区域协同发展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与昆山、太仓、温州三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协同,为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法治保障。围绕“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探索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突出联系点“基层属性”“立法属性”和“联通属性”,推动立法工作民意直通。以问题为导向,以调查研究为基础,以“全链条式”监督为抓手,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坚持且履职且宣传,讲好人大故事,传播好人大声音,让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三)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重点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出勤、审议发言、参加活动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加强履职管理,确保常委会高质量履职。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密切与镇人大的联系,加强调研、指导、交流和工作联动,促进全区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推进、同步发展。支持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的研究,发挥好智库作用。

 

附件:1.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

           3.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常委会会议安排

          4.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主任会议及重大活动安排


附件1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0年3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41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的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以及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狠抓落实、善作善成的工作导向,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嘉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全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现对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关于分阶段推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要求,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听取和评议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扩大至全体区人大代表)。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扩大)上听取和评议。由常委会办公室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工作报告,并按照规定时限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教师队伍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九)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十)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六)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上述六项报告,其中:第一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第二、第三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书面审议;第四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第五、第六项报告,拟安排在2021年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听取。此外,拟在12月份举办2021年预算草案解读会,并对政府部分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事后绩效评估。以上均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常委会开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拟于7月份成立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相关副主任担任组长,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牵头实施。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二)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由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结束后以常委会名义报送书面报告。

(三)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主任会议听取专题工作汇报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4月份听取汇报,书面材料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城市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5月份听取汇报,书面材料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听取区政府关于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5月份听取汇报,书面材料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8月份听取汇报,书面材料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听取区政府关于推进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9月份听取汇报,书面材料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听取区政府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9月份听取汇报,书面材料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由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听取区政府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巩固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10月份听取汇报,书面材料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政府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建立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双向联动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和事后评估中收集民意、建言献策的作用。由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和实施。

六、做好专题调研、跟踪监督、视察等工作

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的专项监督、专题调研及立法调研、意见征询等工作。要围绕全力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要求,对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存量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盘活、交通属地化管理、被撤并镇发展、生活垃圾分类、土壤污染防治、社会救助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或跟踪监督,积极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拟在12月份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区政府2020年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情况,由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2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

(2020年3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41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以及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正确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全力提升嘉定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作出积极贡献。

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重大事项报告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教科文卫工委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办公室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分别听取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目标落实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拟分别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和在2021年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一)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决算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审查和批准。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相关议案。如区政府提出关于提请审查地方政府债券方案(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调整预算方案(草案)的议案,则及时安排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

因工作需要,区政府临时提出的报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可以根据常委会会议月度安排,适时提请常委会讨论或委托有关委员会听取等。

四、听取区情通报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拟于10月份举办代表知情报告会。根据常委会工作需要,适时邀请区领导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有关本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情况。


附件3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常委会会议安排


月份

内  容

2


3

1、审议和表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2、听取区政府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

4


5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情况的报告

6

1、听取区政府关于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

3、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7

1、听取和评议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扩大至全体区人大代表) 

2、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决算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8


9

1、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4、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10


11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教师队伍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目标落实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12

1、审议和表决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5、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1年

  1月

1、审议决定区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2、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交区六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

3、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区政府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5、听取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

            注:以上工作安排如需变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4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主任会议及重大活动安排



月份

内  容

2

1、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与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沟通2020年度工作安排

2、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常委会2020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宣传工作计划

3


4

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的汇报

5

1、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城市静态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

2、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汇报

      6

 1、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2、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半年度工作会议

7


8

1、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2、举办代表法制报告会

9

1、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推进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

2、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汇报

10

1、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巩固情况的汇报

2、举办代表知情报告会

11


     12

 1、 组织代表视察区政府2020年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情况

 2、 举办2021年预算草案解读会

 3、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学习讨论会

                      注:以上工作安排如需变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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