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1-07-27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21年7月26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杭永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依照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区和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经区委同意,本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应在2021年11月中旬同步完成,本区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代表选出后的两个月内召开。《决定(草案)》作出上述规定,主要是为保证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在同一时间分别提名、同步选举。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代表选举产生后的两个月内必须召开新一届区、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关于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市区和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及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确定我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名额为277名,较本届增加了49名。常委会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关于“新增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应当向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倾斜,其中县级人大代表名额重点向由乡镇改设的街道倾斜”的要求,综合考虑各街镇人口数变动等情况,以及从各街镇实际出发,对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名额进行分配,由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所辖区域内的各选区进行选举。

三、关于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

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重新确定镇人大代表名额,根据当前人口数进行测算,作出相关决定并依法及时报备。在测算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过程中,参照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各区人大代表名额测算的做法,统筹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新修改的选举法对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的规定;二是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做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的“重新确定的代表总名额应低于选举法规定的该级人大代表总名额的上限,并留有一定余地”的意见;三是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的要求。以户籍人口为基础、以常住人口为参考、以适当增加为指导,对本区新一届镇人大代表名额进行测算。采用“二上二下”的方法,征求各镇人大负责同志的意见,并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区委同意。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区新一届镇人大代表名额总数为567名,比上一届增加61名。同时,对各镇人大代表名额作了相应调整。

《决定(草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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