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

2023-02-15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23年2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七届区委五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和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以高质量履职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嘉定加快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坚持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和与民生相关的监督项目都要实施“开门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通过区镇人大联动、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组织各级代表参与、开展公众问卷调查等方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家站点”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鲜活载体作用。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赋能提效。以“做实做细强基础”“做深做透出成果”“做优做强铸品牌”为目标,推动联系点功能从“立法中”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拓展,打造嘉小豸畅游基层立法联系点、嘉小豸来说法、嘉小豸议事厅等组合式特色项目,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体现民意多维度、增强建议精准度,发挥好“民意直通车”作用。深化推进“家站点”平台建设。以推进“家站点”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发挥市级示范平台引领作用,开展“家站点”主题接待日活动,深入推进代表联系群众“进家、进站、进点”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鼓励街镇人大探索建设网上“家站点”,推进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发展,提升全区“家站点”运行质效和整体水平,发挥好“连心桥”作用。

二、坚持围绕中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助推区域经济行稳致远。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围绕“十四五”以来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落实推进情况,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围绕稳增长、扩投资、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等工作情况,探索开展一年两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用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对政府预算重点支出、政府债务、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助推“五大行动”深入实施。聚焦汽车“新四化”跨越行动。以“三港两园”建设推进情况为重点,对扩大汽车“新四化”领跑优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全力跑赢汽车“新四化”关键赛道。聚焦科创“新动能”发力行动。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持续构建“中小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链为重点,开展《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跟踪监督,督促政府进一步提升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的集中度、显示度。聚焦战略“新空间”布局行动。听取和讨论北虹桥商务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北虹桥开发进一步增能提质,深度融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战略;对“三大示范样板区”建设推进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推动新城发力战略全面突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对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力实施。聚焦治理“新体系”构建行动。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专项监督,督促政府提升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城管综合执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监督调研,促进执法效能、治理效能和社会效能进一步提升;开展《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监督调研,促进政府进一步推进华侨权益保护工作,以“侨”架“桥”推进“引才引资引智”;开展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政府加大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聚焦民生“新福祉”提升行动。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专项监督,督促政府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住房租赁工作专项监督,督促政府贯彻实施《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专项监督,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能级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情况监督调研,推动非遗延续历史文脉、融入生产生活;开展体育事业发展情况监督调研,促进政府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让体育事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对《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农村养老服务、学前教育和幼托服务等专题调研,促进政府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助推全面依法治区。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落实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严格遵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认真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区人大法制委关于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区人民法院加强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支持和促进审判机关以高质效审判护航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坚持依法依规,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正确有效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决定权,进一步提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如区政府提出需对原定指标作调整、优化,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审查、批准等相关工作。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北虹桥商务区建设发展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集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智慧,形成高质量的讨论意见。如区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议案,及时安排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

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认真做好任免案材料初审工作,进一步提高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保证区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切实提升代表工作实效

进一步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主任会议成员联系非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加强代表专业组建设,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邀请更多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优化代表集中联系社区活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代表联系社区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的分级分类闭环处理机制。

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强化理论武装,督促代表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履行好政治责任。优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管理监督,完善代表履职平台系统,做好代表履职记录,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有序开展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持续推进区人大代表小组定向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充分调动代表参与小组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广泛宣传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和优秀人大代表事迹,激励和引领广大代表争当建言献策、服务发展、联系群众、干事创业的表率。改进代表视察工作,通过常委会组织会前集中视察和专工委组织专题视察、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内容、体现深度、提升实效。做好市十六届人大嘉定代表小组闭会期间联系社区、专题调研等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专业特长、资源优势,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推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分专题组织召开知情报告会,帮助代表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启用代表建议系统新平台,完善代表提出建议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引导代表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完善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工委专项督办、人事代表工委协调督办工作机制,将各代表团(小组)建议纳入重点类督办建议,探索重点类建议办理“面商”机制,推进督办工作形成闭环,督促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见效。

五、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持续开展“了解区情民情 融入服务大局”机关主题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按照“五个牢牢把握”和“三个全面”的要求抓实抓好,按照党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好主题教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对标对表、笃信笃行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决落实“紧跟核心、紧扣中心、紧贴民心”的要求,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和机关党组的重要作用,确保党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把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作风建设为保证、能力建设为抓手,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促进机关年轻干部成长成才。

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把握大局、调查研究、反映民意、改革创新、敢做善为、依法履职、推动落实的履职本领。修订《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提高议事质量。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认真执行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体现专业优势,设立非驻会委员工作室,推动非驻会委员作用更好发挥。加强对街道人大工委的领导和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完善上下级人大协同联动机制,发挥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整体质效。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讲好嘉定人大故事,展示代表履职风采。

附件:

1.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

3.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常委会会议安排

4.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主任会议及重大活动安排


附件1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3年2月13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4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七届区委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助推区域经济行稳致远、助推“五大行动”深入实施、助推全面依法治区,为嘉定加快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贡献人大力量。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住房租赁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评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扩大至全体区人大代表)。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扩大)上听取和评议。由办公室牵头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各专工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八)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一)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自然资源)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区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八)听取区政府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上述八项工作,其中:第一项,重点围绕稳增长、扩投资、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等工作情况,一年开展两次,分析情况视情提交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听取;第二至第四项,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第五项,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第六至第八项,拟安排在2024年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以上均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五项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成立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相关副主任担任组长,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实施。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

各专工委要按照市人大上下联动要求,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根据工作需要,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或提交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

四、主任会议听取专题工作汇报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城管综合执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的情况汇报。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区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区政府关于体育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区政府关于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区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工作由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和实施。认真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法制委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法制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做好专题调研、跟踪监督、视察等工作

各专工委要积极参与市人大以上下联动形式开展的专项监督、专题调研及立法调研、意见征询等工作。要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立足人大职能,对食品安全监管、学前教育和托幼服务、农村养老服务、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要积极助推“五大行动”,以“三港两园”建设推进、科技企业梯度培育链构建、“两旧一村”改造、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等工作情况为重点开展跟踪监督,形成监督闭环,提升监督实效。要积极改进代表视察工作,通过常委会组织会前集中视察和专工委组织专题视察、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视察实效。代表视察由办公室和各专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好2023年度常委会监督工作,一是要紧扣中心、紧贴民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同区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的契合度,把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有机统一起来,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要守正创新、改进方式。要立足实际,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开展人大监督。既要打好“组合拳”、督在关键处,也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力求监督效果最大化、最优化。三是要提升能力、增强质效。要加强自身建设,注重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着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增强监督的力度和韧性,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附件2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

(2023年2月13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4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正确有效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决定权,依法讨论决定关系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促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为嘉定加快打造现代化新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重大事项报告

(一)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北虹桥商务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讨论。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如区政府提出需对原定指标作调整、优化,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审查、批准等相关工作。由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一)修订《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和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订<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由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区级决算。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查和批准。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如区政府提出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议案,则及时安排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由涉及到的专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

区政府因工作需要临时提出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可以根据常委会会议月度安排或增开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或听取报告。由涉及到的专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区情通报

增加频次、分专题举办代表知情报告会,邀请区领导向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通报有关本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帮助组成人员和代表更好知情知政、提高履职质效。由办公室和涉及到的专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好2023年度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一是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深入贯彻落实“双重大”文件精神,完善工作程序,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要广泛听取意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扩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要保证决议、决定贯彻实施。要及时对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附件3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

常委会会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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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工作安排如需变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4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

主任会议及重大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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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工作安排如需变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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