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嘉定区2024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2025-01-03 点击数:

──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局长  吴雪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嘉定区2024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对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作相应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年初预算2624538万元调整至2418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6538万元,下降7.9%;上级补助收入从年初预算529532万元调整至70367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4147万元,增长32.9%;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592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国资收益调入626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年初预算1015059万元调整至73260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2455万元,下降27.8%。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从年初预算4206981万元调整至412613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0846万元,下降1.9%。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年初预算1256200万元调整至118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6200万元,下降6.1%;上级补助收入从年初预算529532万元调整至70367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4147万元,增长32.9%;增加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34000万元;区财政与镇财政的结算收入从年初预算464221万元调整至464347万元,增加1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年初预算1053696万元调整至65636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97335万元,下降37.7%;上年结转收入31592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国资收益调入626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从年初预算3341501万元调整至327623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5262万元,下降2.0%。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的情况说明:

一是税收收入承压。2024年受更趋复杂多变的外部因素影响企业整体经营情况下行,房产、汽车等销售疲软,税收收入持续承压,较上年同期下降5.6%,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预计下降14.7%和12.6%;

二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加大。进一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全面梳理非税收入来源,将直管公房动迁补偿款、存量资金利息等收入纳入政府预算管理,非税收入预计增长25.8%。同时,因为非税收入增长主要体现在区本级,所以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幅度小于全区。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减少65262万元的原因: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762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741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12650万元,主要是成品税费改革、节能减排专项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中央地方共同事权补助104722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6823万元;市级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4313万元;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2076万元;

3.2024年积极向市级财政申请政府一般债券支持,共下达2340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81000万元,新增债券53000万元;

4.区财政与镇财政的结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26万元;

5.政府一般债券和市对区转移支付等收入增加后,相应减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73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3817668万元调整至373538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2282万元,下降2.2%,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2000万元和上解支出188749万元后,合计支出从年初预算4206981万元调整至4126135万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2751778万元调整至265838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3395万元,下降3.4%;补助下级支出从年初预算200410万元调整至227107万元,增加26697万元,增长13.3%;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2000万元和上解支出188749万元后,合计支出从年初预算3341501万元调整至3276239万元。

(三)中央直达资金和中央专款下达情况

新增中央直达资金和中央专款112225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64078万元,主要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补助26084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87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和学生资助5965万元,就业补助523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5042万元,其他各类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879万元;中央专款48147万元,主要是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中央奖励资金28798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2928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补助4500万元,普通公路中央奖补资金4158万元,教育质量提升补助1733万元,农业专项补助1704万元,其他各类补助4326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区对镇转移支付调整情况

2024年区对镇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从200410万元调整至2271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6697万元,增长13.3%。其中:返还性补助调整为8088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086万元,主要是新增财政扶持政策兑现补助13837万元,房产税分享增加1882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为8942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247万元,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补助减少920万元,大型居住社区运行维护补助减少1724万元等;设立共同事权转移支付6516万元,主要是区镇共同承担困难群众救助,农保镇保补助等民生政策;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5028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658万元,主要是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减少2405万元,河道管理养护专项补助减少500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从年初预算2037184万元调整至943373万元,减少1093811万元,下降53.7%;动用上年结余从年初预算517813万元调整至450200万元,减少676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54万元调整至58539万元,增加54285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至31300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从年初预算2559251万元调整至1765112万元,减少794139万元,下降31.0%。

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减少794139万元的主要增减原因:

1.土地出让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1107911万元;

2.土地出让收益基金较年初预算增加27500万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15200万元;

4.彩票公益金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1200万元;

5.污水处理费较年初预算增加3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54285万元,主要是:超长期特别国债19092万元,新城发展市级专项支持资金20512万元,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市级补助13920万元;

7.增加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13000万元;

8.动用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减少6761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从年初预算1973368万元调整至960871万元,减少1012497万元,下降51.3%;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整至748000万元;上解支出调整至13858万元,增加专项债券发行费用2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从年初预算的2559251万元调整至1722729万元,减少836522万元,下降32.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区对镇转移支付

2024年,区对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从年初预算116191万元调整至133225万元,增加17034万元,增长14.7%,主要是新增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市级补助13920万元、新城核心区建设项目结算3114万元。

三、政府债券情况

(一)新增政府债券

2024年,我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95000万元,分别为一般债券53000万元,专项债券4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3000万元和第一批专项债券21000万元,今年9月已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31日,发行第二批政府专项债券210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安亭镇21-03地块幼儿园建设。

(二)再融资债券和债券余额情况

1.再融资债券。2024年,我区发行再融资债券452000万元,分别为一般债券181000万元,专项债券271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81000万元和专项债券95000万元,今年9月已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31日,发行第二批再融资专项债券176000万元,用于还本支出。

2.政府债券余额。预计至2024年末,我区政府债券余额3847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2525000万元,专项债券余额1322500万元。

四、有关调整预算的说明

一是2024年调整预算批准后当年财力如有超收或减少,全部用于补充或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为预计数,与年底执行数存在差异,调整预算批准后发生的新增上级补助收入,不需要区级财政配套的,区财政按文件要求安排支出并在年度执行报告中说明,当年不能执行的部分,结转下年支出。

三是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支出未突破年初预算规模,所以不作调整。

四是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尚未下达,待下达后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24年,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战略任务、重大项目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迎难而上、积极作为,促进财政平稳运行,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全力以赴抓财源建设,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强化部门、街镇间的协同沟通,精准发力抓收入,巩固老税源,培植新税源,优化税源结构;规范非税管理,挖掘财政存量潜力,全方位盘活行政事业性等国有资产,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推动成本绩效成果应用。围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主线,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机制。按照“深度融合、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全面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分析工作,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消减低效无效资金安排。

三是严格落实公物仓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财政资源调配。构建“基层单位用仓有道、主管部门管仓有方、监察部门核仓有据”的三位一体管理制度,科学界定入仓标准,拓宽盘活渠道,贯彻“先调剂实物资产、后安排预算资金”的资产配置原则,精准发力统筹优化财政资产配置。

四是用好多种政策工具,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努力争取政府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落实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建设需求。根据政府专项债券政策调整,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不断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建立健全政府债券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切实用好政府债券,以政府投资为引领,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五是树立零基预算理念,做好预算源头管理。坚持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预算安排,树立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持续完善支出标准体制建设,建立有保有压、有增有减的预算分配新机制。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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