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顾全辞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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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顾全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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