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01-25 点击数:

──2024年1月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局长  吴雪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不移加快推进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全力以赴拼发展、凝心聚力抓落实,有力推动经济承压前行、稳步提升,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收入为预计数)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8824万元,同比增长8.3%,完成调整预算的102.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451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422万元,调入资金56942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6096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2000万元,收入合计493692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3556万元,同比下降3.5%,完成调整预算的97.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3880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692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74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5070万元,支出合计493692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6000万元,同比增长5.7%,完成调整预算的94.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45154万元,镇级上解收入5961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422万元,调入资金5584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8466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2000万元,收入合计3722561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1830万元,同比下降1.1%,完成调整预算的98.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388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73159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692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17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5070万元,支出合计3722561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嘉定镇街道、真新街道和新成路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221万元,同比增长7.6%,完成调整预算的104.3%,加上区级补助收入4438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90万元,收入合计123695万元。嘉定镇街道、真新街道和新成路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73万元,同比增长8.5%,完成调整预算的94.7%,加上上解支出43522万元,支出合计123695万元。嘉定镇街道、真新街道和新成路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9608万元,同比下降9.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区级补助收入7087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154万元,收入合计453637万元。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029万元,同比下降30.2%,完成调整预算的94.8%,加上上解区级财政支出168608万元,支出合计453637万元。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99525万元,同比上升8.3%,聚焦“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企稳向好。今年以来,在经济恢复性增长持续带动和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的共同作用下,区级税收实质向好,扣除留抵退税等因素,区级税收收入同比增长8.8%,助力区级财政收入实现较高增幅。从分税种来看,增值税、所得税贡献较大,分别完成98.08亿元和64.47亿元,增长11.1%和15.5%;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区级收入发挥较大拉动作用,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8%和23.7%。

二是重点产业支撑有力。受新能源汽车产销提速和汽车消费市场回暖影响,汽车产业四季度起收入企稳回升,10月当月增长40.9%,预计全年完成区级收入39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汽车制造业同比增长4.0%;今年以来,全区土地出让规模扩大、节奏加快,带动房地产业税收贡献保持稳定增势,房地产业区级收入全年完成56亿元,增长10.2%,为区级收入提供重要支撑。

三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今年以来,财税部门统筹谋划,持续推进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聚焦小微企业和重点支持行业,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截至目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已累计减征、免征增值税7.43亿元,惠及68485户小微企业;累计减征、免征所得税9.3亿元,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6944户,有效增强了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压。

2.区本级重点支出科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5122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0%。主要用于优化完善生均经费标准,保障学校日常运营、新建学校开办、信息化配套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购置,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推进品质课程建设,支持民办教育扶持及奖励,开展民办学校学位购买,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科学技术支出577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3%。主要用于优化和加大科技投入,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支持张江嘉定园、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平台等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落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才进行奖励,对人才和优秀人才住房进行补贴,持续提升财政科技投入效能。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3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8%。主要用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重点文化发展项目扶持力度,保障孔庙修缮、法华塔维护保养,持续保障图书馆、博物馆和保利大剧院等重点文化设施运行,打造文化空间发展新格局。加强重点体育场馆运维,优化全民健身设施资源供给,不断满足市民的美育和文化需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4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主要用于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落实征地养老资金和老年综合津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养老机构床位建设,优化为老服务。完善社会救助托底保障体系,补助支援外地建设回沪定居人员、重残无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兜牢社会救助底线。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卫生健康支出2694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7%。主要用于支持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公共卫生综合大楼、中心医院改扩建等基础设施提升,保障医疗材料和设备购置,落实资金用于市民医疗帮困、老年人健康体检等,保障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和人才培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

节能环保支出683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主要用于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优化污水处理资金保障,支持新城、南翔、安亭污水厂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落实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保障环境监测仪器运维,持续优化城乡生态环境。

城乡社区支出2293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主要用于打造宜居城市,支持生活和装修等垃圾处置,推进上海实验学校嘉定分校、华东师范大学第五附属学校、上海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建设,保障城市道路、绿化道路照明、排水设施养护和日常运行,补贴嘉北郊野公园和各类设施运营支出,持续优化城乡发展格局。

农林水支出974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3%。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对粮食作物、土地流转、家庭农场等进行补贴,推进河道综合整治、重污染河道治理、断头河水系沟通、河道护岸应急等工程建设,保障河道、水闸、泵站日常维修养护,加强农业保险等金融工具与财政补贴政策有机联动。

交通运输支出756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主要用于补贴公共交通运营,支持乡村公路、县道大中修工程,保障道路日常养护。

3.区对镇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区对镇转移支付373159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66118万元,包括定额体制基数返还、企事业单位划转基数和其他返还性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137046万元,主要包括体制性转移支付107049万元和均衡性转移支付30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9963万元,主要包括民生保障类转移支付3708万元(用于农保镇保补贴、应急专项救助、民政就业援助、困难群体个人缴费补助、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等),城市管理类转移支付18320万元(用于河道管理养护、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奖补、智能安防小区建设、邻里中心建设等)和三农支持类转移支付47935万元(用于经济欠发达村补助、都市现代农业项目补助、土地流转农民补贴、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综合农业补贴、林地生态补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养护等);中央专项转移支付3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收入为预计数)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76641万元,同比下降20.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加上市级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1018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200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84657万元,收入合计257511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71102万元,同比增长45.0%,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78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4600万元,调出资金56355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069万元,支出合计257511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76641万元,同比下降20.7%,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加上市级财政对本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1018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200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320298万元,收入合计2610753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98165万元,同比增长35.5%,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78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204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4600万元,调出资金55353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195万元,支出合计261075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项目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2886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947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120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84267万元,收入合计219380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951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保障性安居住房支出等,加上上解上级支出 3786万元,调出资金51807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219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4600万元,支出合计219380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平衡。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32633万元,动用上年结余35641万元,合计收入26827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补助下级支出26827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支平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2260万元,加上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800万元,收入合计950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65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加上调出资金2995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569万元,支出合计950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平衡。

污水处理费收入28706万元,加上动用上年结余101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000万元,收入合计46807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30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污水污泥处理,加上调出资金222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80万元,支出合计46807万元。污水处理费收支平衡。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175万元,加上动用上年结余2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42万元,收入合计680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4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加上调出资金328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6万元,支出合计680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2.区对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区对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2974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镇级农户动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储备项目等相关支出。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73万元,同比增长1.0%,完成年度预算的100.6%,加上转移支付收入158万元,收入合计19831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581万元,同比下降17.9%,完成年度预算的98.1%,加上调出资金586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81万元,支出合计198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区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8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7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8.5%;公务接待费6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9%。

2.政府债务执行情况。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168000万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56000万元,执行率为99.9%,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建设和义务制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12000万元,执行率为94.5%,主要用于轨道交通、湿垃圾处理、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厂、福利院、幼儿园、医院、地下停车库等项目建设。市财政局核定本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374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本区政府债务余额为3807472万元,为政府债务限额的87.1%,其中:政府一般债券225015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1557318万元。

(五)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根据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区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等方面要求,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工作和财政管理任务,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为推动区域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1.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是聚焦产业转型,持续加大企业扶持支持力度。围绕优势产业领域,聚焦支持汽车“新四化”,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产业培育,全年安排重点产业领域扶持资金7.6亿元,不断积蓄发展新动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本区新一轮主导产业发展体系,持续开展“嘉定科创贷”政策性融资贷款和担保费补贴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惠及企业352户,放贷金额约18.6亿元;担保补贴申请企业149户,累计补贴担保费366.96万元,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

二是聚焦科技创新,助力科创重要承载区提质增速。支持创新主体发展梯队持续壮大,全年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约1.44亿元;全年投入超过1.62亿元为校地、院地合作布局助力,不断加速推进校地合作千亿级科技园发展,支持张江嘉定园建设,以及持续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全年对近1500家在孵企业进行资助;持续围绕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加快多元化高科技人才集聚,全年安排财政资金约2亿元用于支持科技人才奖励、“揭榜挂帅”人才扶持,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科技双创券”平台搭建。

三是聚焦重点区域,全面保障“双引擎”重要战略实施。制发《关于嘉定新城、北虹桥区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区级财力支持政策》,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财力支持范围、支持内容以及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审核拨付流程,加快推动建设新城“三个样板区”和北虹桥“一区、一城、一湾”,“十四五”期间用于支持“双引擎”建设,预计总投资约175亿元,2023年度用于推进嘉定新城、北虹桥区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7亿元。

2.强化约束、节裕为民,切实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

一是积极落实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坚持把三保刚性支出摆在财政优先保障位置,加快直达资金拨付兑现,全年直达资金累计支出17.75亿元,支出进度为98.7%,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支出 10.21亿元,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55亿元,用于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61亿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就业补助、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等支出3.38亿元。全年累计惠及企业数3900家4999次,惠及人员12024人13495次。

二是全力保障民生福祉长足发展。加大对普惠性、兜底性民生支出支持力度,保障教育各类重点支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深化教育综合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长远战略地位,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全年安排教育经费约68.4亿元。支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增加对公立医院的运行补助,全年投入专项资金1.6亿元用于推动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事业投入,区本级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9.3%。

三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研究制定各项农业补贴政策,修订完善实施细则,优化补贴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全年财政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 122亿元,占比达到19.8%;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27亿元,占比达到10.8%。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提标改造;坚决扛起耕地保护责任,促进涉农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率先启动“数字无人农场产业片区”建设;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农业保险风险补偿作用,加速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3.聚力改革、加强监管,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完善预算体系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全国统一的业务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全面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制发《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明确2024年起街道各类收支全面纳入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持续推进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有序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二是持续加强财政监督体系建设,切实维护财经秩序。谋划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嘉定区关于落实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和市财政专项部署,深入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8类重点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开展重点民生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落实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深入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开展银行账户及其资金专项清理,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是不断深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财政效率效能。以成本效益理念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教育、卫生等部门8个项目预算资金1.8亿元。积极探索试点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制发《嘉定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通知》和《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遴选公交运行补贴、环卫作业项目等6个项目纳入试点,涉及预算资金合计13.85亿元,平均核减率20.5%。对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实行监控,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实行挂钩,推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体系,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科学化和精细化。

过去一年,我们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海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质增效,坚持稳增长和防风险相结合,加强财政资源资金统筹力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这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依旧严峻复杂,财政工作依然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一是从当前形势看,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牢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运行紧平衡特征更加突出;二是“三保”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需求不断上涨,各重点领域建设发展资金需求较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三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财税政策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恳请各位代表、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推动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面对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多变、国内周期性和结构性矛盾叠加、经济恢复仍处在关键阶段的复杂形势,区财政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为手段,以“三个统筹”为重要原则,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增进民生福祉,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区人大指导监督下,科学研判、合理编制财政预算,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一)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坚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助力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调配,用好财政政策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以“公共财政、综合统筹、量力而行、预算法定和全面绩效”为编制原则,按照“加强资源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零基预算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编制2024年预算草案。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4538万元,预计增长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2953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642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070万元,国资收益调入626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7770万元,收入合计4407391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7668万元,增长1.7%,加上上解市级支出18731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0410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2000万元,支出合计4407391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6200万元,增长41.8%(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派出机构纳入区本级预算管理的要求,2024年起工业区、菊园新区收入全部纳入区本级,增加收入34.3亿元,剔除后,区本级收入同口径增幅为3.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2953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642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070万元,国资收益调入6260万元,收入合计3327979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8256万元,增长17.4%(2024年起三个街道、工业区和菊园新区支出纳入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增加区本级支出400132万元,剔除后,区本级支出同口径增幅为0.3%),加上上解市级支出18731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0410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2000万元,支出合计3327979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几点考虑:

1.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5.0%,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考虑财政收入增长率保持与经济增长同步;二是2024年受资本市场波动、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税收收入预计总体增幅有限;三是2023年土地出让情况较好,商品住宅供应量充足,预计房地产业税收收入有所增长;四是受传统制造产业结构转型等因素影响,汽车产业稳增长还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产业新动能尚在初起阶段,不足以形成较大规模效益拉动收入增长,消费升级潜力尚未充分释放。综合分析判断,预计2024年财政收入虽然有所增长,但财政收支矛盾依旧突出,我们将更加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

2.关于区对镇转移支付预算安排

2024年区对乡镇转移支付预算安排200410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507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2670万元,主要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地方教育附加补助、大型居住社区运维补助、乡财区管奖励补助、促进企业发展等体制性转移支付68620万元,以及补助财力困难街镇的均衡性转移支付240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6943万元,主要包括民生保障类转移支付2827万元(用于农保镇保补贴、应急专项救助、民政就业援助、困难群体个人缴费补助、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等),城市管理类转移支付13500万元(用于河道管理养护、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奖补、邻里中心建设等)和三农支持类转移支付40616万元(用于经济欠发达村补助、都市现代农业项目补助、土地流转农民补贴、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综合农业补贴、林地生态补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养护、农村公厕建设奖补等)。

3.关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一是调结构、优布局,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安排科学技术支出94853万元,助力新兴产业发展,保障科研院所研发经费、张江重点专项配套和智能型新能源汽车配套资金,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和科技企业发展,落实科技人才专项奖励、优秀人才购房补贴。安排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3055万元,落实助企纾困“新十二条”政策,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小巨人计划等专项扶持资金,助推汽车“新四化”产业集聚发展,持续推进智能传感器研发创新和规模发展。安排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314万元,落实现代服务业扶持资金,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完善外资外贸营商环境,保障虹桥商务区发展资金,促进北虹桥“一高、三新”产业集群发展。

二是惠农村、促融合,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安排农林水支出103700万元,支持绿色农产品发展和蔬菜粮食生产补贴,保障河道、水闸、泵站日常运维,落实河道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长效治理,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安排城乡社区支出317522万元,保障区环卫设施养护、区管绿化设施养护、雨污水管道维护养护、垃圾处置和雪亮工程建设,支持道路新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乡村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安排交通运输支出87546万元,落实38个县道和57个乡村道路大中修续建项目,保障乡村公路、县道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应急抢修和掘路修复,加强桥梁安全养护、航道检测和隐患排查等,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营运。

三是办实事、解民忧,满足民生保障新需求。安排教育支出546287万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校园文化建设,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校舍维修、设备购置、开办和信息化建设,支持学校特色课程及教育内涵发展,补贴帮困助学、免费午餐、义务教育教科书与作业本,推进教育均衡优先发展。安排卫生健康支出227774万元,保障社区卫生中心运行和公立医院开办、设备购置,持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医疗互助帮困,深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安排社会保障支出436463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保障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推进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787万元,支持重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障保利大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日常运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重大主题活动开展,丰富群众文体活动内容,打造公共文化特色品牌。

四是治环境、提品质,开拓城市治理新局面。安排节能环保支出56010万元,落实安亭、新城、南翔污水厂污水处理费,保障水稻秸秆还田和利用补贴、公交公司购车补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60861万元,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禁毒社工、矫正社工等人员经费,支持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落实雪亮工程、智慧公安、警用数字集群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维,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织密城市安全“防护网”。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775万元,扎实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基础质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基层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开展防灾减灾培训,提升民众安全意识。

(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37184万元,下降1.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5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517813万元,收入合计255925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73368万元,增长5.5%,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2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653万元,支出合计255902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结余230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37184万元,下降1.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5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528571万元,收入合计2570009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67935万元,增长16.9%,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2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65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6191万元,支出合计2569779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230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收支项目安排: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80984万元,加上动用上年结余511146万元,收入合计23921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70286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地方债务付息和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72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6191万元,上解支出13653万元,支出合计23921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收支平衡。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0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补助下级支出80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支平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7200万元,加上动用上年结余16369万元,收入合计6356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6356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学校和公建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平衡。

污水处理费收入25000万元,动用结余700万元,收入合计25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257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费及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5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支平衡。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5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356万元,合计收入861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8380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内容包括老年人社区援助服务、综合为老服务、社区公益服务等)。其他政府性基金结余23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865万元,增长6.1%,其中:上缴利润收入923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731万元、其他收入 5900万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156万元,收入合计210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520万元,增长6.9 %,加上调出资金62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41万元,支出合计210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区本级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4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217万元,同比增长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6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0万元,是三个街道、工业区和菊园新区预算并入区本级后增加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7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093万元,主要是2023年暂停车辆更新,2024年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269万元;公务接待费39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4万元,是三个街道、工业区和菊园新区预算并入区本级后增加56万元。

2.政府债务预算安排情况。2024年本区到期政府债务774000万元,其中:到期政府一般债券202000万元,到期政府专项债券572000万元,均已列入2024年度预算支出。同时,为保障重点项目推进,保持财政在公共领域一定的投资规模,拟向市财政局提出2024年度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0000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8000万元,目前因财政部对相关地方政府发债工作要求还没有明确,尚未批复额度,待额度批复后列入调整预算。

三、切实做好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2024年,我们将紧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按照本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明晰方位、做实工作,切实发挥好宏观政策效应,不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推进明年财政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巩固经济发展基础,全力提升财政资源统筹水平

一是切实抓好财政收入组织。积极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财政收支研判,切实加强财税合作,重点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分析,统筹各类政策工具,抓好关键节点收入进度,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二是加强财政资源资金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梳理、挖掘非税收入来源,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统筹用好上级补助资金、调入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提升财力保障水平。三是推进重点企业税基评估。持续加强对重点企业跟踪研究,选择缴税适配度可引导提升、税收增长有潜力预期的重点企业作为税基评估典型案例,推进重点企业税基评估工作落地落实。四是倾力服务企业轻装上阵。积极贯彻落实《嘉定区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制造业等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对企服务。

(二)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优化完善区以下财政收入分配机制和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规范街道财政管理,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和深化镇财区管改革,提高镇级财政风险防范能力。二是进一步夯实部门预算管理基础。健全和完善控制数预算编制方式,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严控预算追加,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三是进一步完善建设财力管理机制。持续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城市维护项目、信息化项目等建设财力协同理财工作机制,提升项目预算联审工作成效,加强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协同推进;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理、决算审核管理机制,注重优化完善投资监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四是进一步梳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参照基本公共服务梳理的要求,加强对其他社会保障类政策研究,对各项政策的市、区支出标准、政策文件、支出责任、实施期限等进行归纳梳理,确保社会保障类项目预算安排更科学合理。

(三)强化成本绩效赋能,加速推动财政资金降本增效

一是持续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2.0推广要求,在2024年1月1日切换上线新系统,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新旧系统衔接,确保本区预算单位各项预算执行业务平稳有序开展。二是持续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评审工作。科学运用成本效益分析开展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推动评价结果落实转化,建立部门、财政评估评价与预算安排“双挂钩”机制,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逐步建立共性项目支出标准和规范,推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是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继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互融合,健全常态化、标准化资产盘点工作要求,逐步构建全面完善的资产预算管理机制。深化房屋资产管理,设立房屋管理虚拟公物仓,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探索建立行业公物仓,不断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四是持续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坚持建章立制,聚焦风险防范,切实加强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的监督,重点关注镇级财政运行,多点发力扎实有效开展地方财政监督工作,有力推动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五是持续推动公务报销管理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公务人员差旅、办公经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和推广工作,构建报销业务的全闭环流程,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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