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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2012.5)

2022-06-12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12年5月31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5次主任会议通过)

 

一、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常委会其他重要活动计划方案的拟定,以及会议或活动的筹备、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文书处理、公文审核、档案管理、印鉴使用管理、保密工作和各类文件、通知的印制、分发;根据区人代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决定,组织起草、审核以常委会党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以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

三、负责对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决定以及常委会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各镇人大,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好市人代会嘉定代表团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做好市人大代表嘉定小组在闭会期间开展视察、考察和专题调研的相关服务工作。

六、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一府两院”办公室、档案、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以及与各镇人大,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代表联络室相关工作的联系;协调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接待、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八、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人事、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务、接待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九、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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