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概览 >> 机构职责 >> 内容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2017.3)

2022-11-07 点击数:

(2017年3月7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各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代表履职先进事迹。

三、联系辖区内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做好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组织辖区内的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社区和原选区选民活动,听取、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向选民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履职情况等,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六、做好辖区内的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登记工作。  

七、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办理交办的监督、选举、视察、调研等工作。

 八、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享到: